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亭(BOT)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亭(BOT)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亭采购(BOT)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5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供应商出资建设垃圾分类亭,数量约300座(结算时以实际验收移交数为准),并享有广告经营权年限(不超过20年)。注:
▲1、垃圾分类亭的整体机构、地面处理、建设安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出资。
2、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不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的具体要求为由,提出追加费用和其他索赔。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融资能力;
3、垃圾分类亭样品一个(样品按招标实样尺寸标准的5:1比例缩小制作,样品尺寸及其他主要性能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未提供样品的,样品评定不合格。各投标响应单位提供的样品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至开标现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9:30。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09:30。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东阳市人民路222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投标人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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