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车辆/乘用车/越野车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高碑店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0:16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6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商继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937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立峰/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商继亮/0312-*******/133*****937 |
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LC-2024-2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继亮
项目联系电话:133*****9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立峰/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商继亮/0312-*******/133*****937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LC-2024-257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河北省高碑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购置新能源SUV公务用车4辆。
合同履行期限:3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扶持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如在以上名单中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B座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隶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高碑店市世纪西路华贸广场16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原始文件并附一套A4纸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6.******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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