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年第一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经院团委研究,党委同意,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并提交了入党申请书。推荐的重点是学校在读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共青团员,以及各级团学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有效期为2年。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
(三)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
(四)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五)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在“推优”的上个学期有课程考试或考查不及格。
二、“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不超过各分团委参评团员总数7%的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方案可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暨阳学院团学组织“推优”不占学院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推优”工作的具体程序
1.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推优”工作采用团支部民主评议的方式,即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评议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优”大会建议程序如下:
会议前,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审议通过线上无记名投票办法;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3.“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审核通过后,经团支书审核后报送所属分团委,各分团委审核推荐表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三份打印收齐,并报暨阳学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其中一份留暨阳学院团委存档,两份送推荐对象所在学院的党支部。
5.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支部接到推荐材料后,应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对基本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应签署意见并及时反馈。
6.请各学院分团委于10月24日(星期四)之前把团员“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zjnldxjyxytw@163.com,请将“推优入党”登记表(附件4)和“推优入党”汇总表等书面材料于10月25日(星期五)交送至团委办公室(活动中心219)。
联 系 人:院团委 翁秸 0575-********
附件1:团员“推优入党”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团员“推优入党”表填写说明
附件3:团员“推优入党”汇总表
附件4: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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