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常态化云监测服务-报名中
市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常态化云监测服务-报名中
全市9个政府网站和280个官方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7×24小时的实时统一监管,提供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一)对政府网站普查指标监测。根据国办检查指标,针对我市9个政府网站进行实时监测,实现网站健康指数、首页连通性、首页链接可用性、首页更新情况、栏目更新情况、首页/关键栏目稿件更新统计、搜索引擎收录量、新增稿件严重错敏信息等方面的监测、检查和统计,及时提供问题告警,出具检测报告等。 (二)对全市官方新媒体监测。基于新媒体常态化云监测平台,采用系统+人工的方式开展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日常系统监测服务,针对官方新媒体的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机密/暴力色情内容、账号运营情况、内容更新情况和互动回应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实时监测。 (三)对发布信息进行稿前内容安全审查。在稿件信息发布前,通过内容安全审查平台快速进行敏感词、错别字、隐私信息检查检测,实现稿件内容在发布前的预检和提示,在稿件发布前最大限度排除隐患,为用户在编辑稿件、文件或需要对历史文件进行错敏信息清查时,提供快速、便捷的监测和辅助工具。 (四)对历史信息扫描和数据自查。针对特定关键字或隐私泄密信息,对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历史稿件进行全范围的扫描和检查,在本区域网站和新媒体矩阵中快速检索,并进行预警提醒,支持自定义紧急敏感词全站搜索。
项目名称:市政府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常态化云监测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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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10-14 11:09:06
报名结束时间:2024-10-17 09:00:00
发布时间:2024-10-14 08:09:06
采购编号:HLJGCYC160*****202********
采购单位: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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