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关于比选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的公告

望奎关于比选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还田施用,促进种养循环和改善黑土耕地质量,实施好望奎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实施主体。

一、比选条件

1、实施主体社会信誉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2、实施主体包括能够提供有机肥收集处理施用到田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

3、实施主体在有机肥施用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pH、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水分、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13项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要求方可施用。

4、实施主体的有机肥施用车辆必须在抛撒轴和核定装载量位置上安装传感器进行作业监控,并留存装载量监控和抛撒轨迹。

二、补助标准

对实施主体提供的有机肥施用全环节服务予以补助,亩有机肥还田施用量1.5立方米以上,补助标准每亩94.63元。

三、实施面积及范围

????实施总面积10万亩,实范围为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望奎县域内的实施地点。

????四、报名须知

1、申报主体携带项目申请书(明确可落实的有机肥还田数量、人员配置、机械、有机肥抛撒设备等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现有有机肥、机械和抛撒设备照片。

2、报名地址:县农业农村局4楼楼梯东侧第一个办公室。

???咨询电话:李治国 ?132*****889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7时(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受理。

3、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确定实施主体。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有机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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