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七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七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文广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州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七个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初定)专业和对象
今年我局受理申报评审专业如下:
(一)艺术系列:包括演员、演奏员、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人物造型、音响、视频等设计)、演出监督(含舞台监督、作品制作、监制等)、舞台技术(含舞台装置、化妆、道具、灯光、音响等)9个专业,分别为三级(中级)和四级(初级)。
(二)群众文化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三)图书资料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四)文物博物专业:包括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
(五)广电新闻专业:包括编辑、记者(中级),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初级)。
(六)播音主持专业:包括一级播音员(中级)、二级播音员(初级)。
(七)广电工程专业:包括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员级)。
(八)受理评审对象:全州从事艺术、群众文化、文物博物、图书资料、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等领域专业岗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处分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初定。
受理初定对象:中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全州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七个专业(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职称初定范围为州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七个专业(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且未取得任何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15〕61号)文件执行。
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和单位,如需委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中评委办公室出具委托评审函。
关于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四川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印发〈全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全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广发﹝2023﹞5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新出﹝2023﹞6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详细内容请在“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阅。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创建业绩档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中评办复核、中评委评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报送流程如下:
(一)创建业绩档案。严格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应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业绩记录系统促进业绩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BW〔2024〕193 号)规定,按照规定流程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wlzc.tsichuan.com/)上创建职称业绩档案。(申报广电新闻、播音主持、广电工程三个专业的可不作创建业绩档案要求)。
(二)个人申报。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申报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四个(系列)专业的,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职称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业绩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著作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任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将其资格条件、业绩贡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指定专人将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市)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各县(市)文广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逐级审核,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对申报者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由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各县(市)文广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职称专用章。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材料》首页右上角由各县(市)文广旅局初审人签署姓名。
(五)复审推荐。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六)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当地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后,由各县(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汇总报送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各送审单位(县市文广旅局)须填写《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见附件2),一并报送。
(七)组织评审。凉山文广旅局将复审通过的人员提请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开展评审。
(八)职称初定。申请职称初定的,按照《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文件要求开展,初定方式以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申请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资格名称,应与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名称相符、相近,并在全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按专业相符、相近原则选择。
2.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职称初定政策,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
3.严格实行职称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内进行职称初定,由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空缺证明。
4.申报职称初定条件中明确的申报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录取并取得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九)公示、审核确认、发文。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委托中评委评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局将评审结果函告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评审通过人员,由各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到州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不含委托中评委评审的人员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委托评审的由委托单位统一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个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四、其它事项
(一)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相关资格证取得时间、任职资历年限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缴纳评审费140元/人,由送审单位在纸质材料报送时一并缴纳。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30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各县(市)文广旅局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2:00。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县(市)人社局、文广旅局接到通知后协助将文件转发至所辖街道、乡镇,以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5.纸质材料要求。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6.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
7.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834-*******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9*****484、185*****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材料报送地点:凉山州保安金融大厦A幢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3楼人事科。
附件:1.文广旅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wps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人员送审名单.wps
3.2024年度文旅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wps
凉山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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