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电“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实施方案

多伦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电“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集成改革,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办事便利为原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4〕15号)要求,聚焦简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电流程,创新推出地方特色“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理,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充电桩接电“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将惠民政策直达群众,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购置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客户,推出充电桩接电“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供电公司与属地车管所和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联动,通过“部门联办、内部流转、全程网办”,归集共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所需证照资料,整合报装办理流程,实现从客户新能源车辆落户、办理同意报装证明、充电桩接电“一站式服务”,加快充电桩报装速度,加大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地区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联办事项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包含以下服务事项:

  (一)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同意充电桩报装证明

  (二)充电桩用电报装

  (三)充电桩施工接电

  三、工作步骤

  (一)公布充电桩直接接入小区名单。供电公司与住建局、政数局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小区为单位出具充电桩同意接入“一小区一证明”,并将小区名单纳入“免申即享”服务模块,并动态公布可直接安装充电桩的居住小区名单。名单内小区用户在安装充电桩时“免除”客户再行物业开具同意安装证明。(名单范围包括2023年后新建小区和住建、人防、消防联合验收合格的2023年前建设的小区。)

  (二)打造“一件事”系统平台。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版块,搭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电“一件事”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两种办理途径。途径一:客户通过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订车后,由售车公司向客户推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电“一件事”服务,客户提交申请后,供电公司主动上门接电,实现充电桩接电“即申即享”;途径二:购买新能源汽车客户,在车管所申请牌照时,同步确认充电桩接电需求,无需客户提供任何办电材料,车管所直接将客户接电需求推送至供电公司,供电公司主动上门接电,实现充电桩接电“免申即享”。

  (三)整合“一张表”联办事项。整合客户充电桩接电办理事项信息,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登记表》,办事群众线上填写“一张表单”即可接电,无需客户提供任何办电资料,实现“免证办电”。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办电所需材料,直接推送至供电企业,其中车管所负责向平台推送购车人身份证件、新能源汽车购车证明,政数局负责调取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住建部门负责公布充电桩直接接入小区名单,对于不在小区名单范围内客户,由供电公司与住建部门和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接,主动现场核实,为客户出具充电桩同意接入“一小区一证明”。

  (四)实行“一站式”施工接电。供电公司收到客户充电桩报装需求后,工作人员当日完成业务受理并组织现场勘察,若符合接入要求,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确定施工方案。若不符合要求,驳回申请,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和不予受理通知书。确认客户报装符合要求后,供电公司直接上门为客户免费装表接电。

  四、职责分工

  (一)属地能源部门负责牵头事项梳理、申请表单以及办理流程图绘制,负责监督供电企业按照规范处理充电桩报装相关业务和各部门间协调工作。

  (二)住建局负责向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宣传充电桩报装有关政策,督促街道、社区及物业企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动态公布可安装充电桩居住小区名单。

  (三)供电公司负责协调提供数据接口、接收充电桩报装业务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充电桩报装业务受理及装表接电。

  (四)政数局负责业务发布、数据共享、系统对接、核对统计以及指导供电公司的一件事业务配置等工作。

  (五)供电公司负责协调提供数据接口、接收充电桩报装业务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充电桩报装业务受理及装表接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是适应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高效运行。

  (二)强化部门协同。能源部门要督促基层供电公司落实办理流程,确保执行到位。住建部门要协调人防、消防等部门开展小区相关验收工作,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充电桩报装现场勘验接入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在新能源汽车牌照登记时,客户充电桩接电需求确认及证照信息推送工作。政数局负责做好系统支撑工作。

  (三)开展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开展宣传,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知晓度。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登记表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汽车 实施方案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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