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江北区2024年度“北岸新锐”企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江北区2024年度“北岸新锐”企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功能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在江北落地,鼓励“北岸新锐”企业发展,提升区域创新活力,决定开展江北区2024年度“北岸新锐”企业补助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申报条件

1.注册登记三年内(申报年度前三个财务年度)且主要经营场所在江北区的企业;

2.已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3.拥有一支稳定的人才队伍,全职人员3人及以上(在江北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4.企业研发费用必须单列,归集范围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

5.企业应具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在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上有独特创新,在行业内有明显竞争优势,成熟度较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江北区“北岸新锐”企业申报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年度研发投入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项目立项书、立项决议书、研发台账;

4.全职人员证明材料及研发团队人员清单;

5.企业自注册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6.企业研发成果(包括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标准等)说明及证明材料;

7.证明企业研发及发展情况的佐证材料(如外部投资情况、获奖情况证明等)。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街道(镇、园区、中心)提出申请。所属街道(镇、园区、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盖章后报区科技局。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截止期为:2024年10月28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属街道(镇、园区、中心)提出申请。所属街道(镇、园区、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盖章后电子版发送至*********@qq.com,同事将纸质版提交至宁波市江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东一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创新窗口(上班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企业自留三份,备现场认定之用。

2.请各归口部门对照认定办法,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及时上报。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区行政服务中心:唐真真,电话:********


附件:江北区“北岸新锐”企业补助申请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申报 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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