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弘州大道道路北侧地下综合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阳原县弘州大道道路北侧地下综合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弘州大道道路北侧地下综合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阳行审建【2024】108号 核准、阳数政批【2024】23号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原县西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共铺设地下管道*****米,主要包括污水管道1907米(含污水检查井62座)、雨水管道2111米(含雨水检查井53座,雨水口51座)、给水管道1922米(排气井2座,排泥井2座,阀门井10座)、消防管道使用给水管道(含消火栓井15座,消防水鹤1座)、燃气管道1697米(含燃气阀门井11座)、强电管道6720米、弱电管道*****米(含强弱电人孔井59座)、路面破除及恢复(破除人行道1033.24平方米,破除混凝土路面1183.43平方米,破除沥青路面2662.25平方米,恢复面积为沥青路面3845.68㎡,人行道1033.24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建设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弘州大道,西起规划路(纵十一路口),东至龙泉路口西侧100米;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工;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阳原县弘州大道道路北侧地下综合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0月1日至今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4)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5)依据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4 10:30:00:00至2024-10-19 17:00: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10-14至2024-10-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受理异议单位:阳原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受理异议电话:0313-******* 电子邮箱:*********@qq.com(2)受理异议单位: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电话:155*****665 电子邮箱:zjkzcgj@163.com。

9.监督部门名称

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10.监督部门电话

0313-*******、0313-*******

11.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yyxzjjbgs@163.com。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付费主体:无; (2)本次收费标准为:0元。

13.其他公示内容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阳原县西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工业街1号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号楼4单元1701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爱国 联系人: 张友松
电话: 0313-******* 电话: 155*****665
传真: / 传真: 059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管网提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