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4
2024-10-16 11:00
材料采购
公开招标
普通投标
集中采购
2024-10-16 13:00
合理最低价
电汇、银行转账。在合同签订后,每月根据现场收货数量进行月结算,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实际结算量的100%。

沥青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LZB-******-*****

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

招标编号: CLZB-******-*****

联系人: 贾荣鹏

电 话: 178*****093

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 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沧州市安徽大道(规划路二-广州路)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大道以西、青海大道以东、重庆路以南、广州路以北

3、建设单位: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4、工程概况: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验收要求

(1)对原材料要求:

沥青:选用使用沥青,石油沥青等级为A级,石油沥青标号为70号。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与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沥青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粗集料:选用碎石料,碎石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沥青表面层用粗集料应选用硬质、耐磨碎石,其石料磨光值>40,粗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4。

细集料:机制砂、天然砂、石屑配置,细集料应具有一定棱角性,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天然砂宜选用中砂、粗砂,天然河沙不宜超过集料总重量的20%,

填料:必须选用石灰石等碱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要求干燥、洁净。

(2)采用密集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原材料及混合料详细要求件附件:沥青路面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

3、交货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吉林大道以西、青海大道以东、重庆路以南、广州路以北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要前三天通知中标单位。

5、样品要求:无 。

6、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7、其他要求:依据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提供材料及相关保证资料。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 /。

2、缴纳金额: /。

3、返还条款: /。

第四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 / 。

2、纳税资格要求:一般纳税人 。

3、发票要求: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第五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 11吨。

2、品牌/厂家要求: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装车费、打包费、运费、税率13%专票。

4、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每月根据现场收货数量进行月结算,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实际结算量的100%。

第八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九条: 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00;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13:00。

第十条: 其它

1、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4、投标方应充分熟悉图纸,报价包含 原材料单价、按提料单下料的加工费及按图纸和设计要求的防腐费用、装车费、打包费、运费、税费。

5、中标供应商以附件合同模版作为最终合同签订模版。

工期要求
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
符合技术要求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沥青 通用 11.00 2024-10-20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 发布日期
提示: 您未开通会员或会员已到期,请及时开通会员并缴费。可以直接点击上方按钮进入会员专区开通。
提示: 您还不是材料供应商!
采购方信息
施工单位项目部
河北省 沧州市
***
******

报价地址:******" target="_blank">http://www.zgsgycw.com/Sell/Material/Bid/Open?Id=******
,沧州市,安徽,沧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采购 规划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