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 | 企业名称 |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 发布时间 | 2024-10-12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无 | 所属行业 | 科教文卫 |
项目核准文号 | 无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开标时间 | 2024-10-17 15:30 |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内容:
无线通话主站两台、8通道无线腰包16个、腰包电池32块、无线腰包单耳麦耳机16个、主站玻璃钢天线4个、充电器2套、航空箱2套。
(四)基本要求:
1.该项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实施,要求供应商综合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2.产品设备要在完全满足安全制播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灵活性、便捷性、操控性及各项功能及特点。
3.本内容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一个总体框架方案,供应商对于不同环境下各环节、细节设计数据必须准确,并承担由于数据不准确带来的一切设计缺陷的责任。
(五)设计原则:
1.功能性原则:必须满足我台大型综艺节目、大型活动、体育赛事中各岗位对于无线通话系统的需求。
2.先进性原则:设备应保证无线通话系统在国内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内与国际电视制作水平同步。
3.标准性原则: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可靠性原则:设备在实际使用下,针对不同环境要求有极高的可靠性,且在产品设计中,必须考虑完善的应急方案,应急操作须安全快捷。
5.扩展性原则:设备设计须全面、整体,功能清晰、简洁,为功能的升级和扩展留有空间,保证扩展灵活、方便且整体框架、设备接口应留有必要的可扩充余地。
6.方便性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系统的操作应直观简易,设备的调整和维护应便捷实用。
7.人性化设计原则:整体设计应当体现人性化原则,细节考虑周到细致。
(六)技术要求:
★1.具备全双工无线语音通话功能,系统分为无线主机、无线子机、专业通话耳机,三者配套使用。
★2.在UHF频段,频段范围200Hz——7KHz,设备支持DFH自动跳频功能,具备自动避开干扰信道功能。采用GFSK/DBPSK调制模式,同一个场地支持多套无线语音通话同时使用,互不干扰。
★3.声音延时在70毫秒以内。
★4.接收灵敏度不低于-93dBm,可视条件下,实现稳定传输不低于400米高质量全双工语音通话。
5.主机功率<3W;子机功率<0.6W。
★6.支持16KHz的音频采样率,音频失真度<1%,电信级通话音质。
★7.产品一个无线主机须同时支持8路及以上无线子机全双工通话。
★8.无线主机支持分组通话功能,设置不少于3个分组,通话子机自由分配通话分组。
9.无线主机具备三电源供电,支持POE电源及NP-F电池供电,支持UPS功能,任意一路电源中断,不会影响主机工作。(主机接口:USB-A接口,NP-F电池挂板;主机扩展接口:POWER(RJ45)接口,4W接口(RJ45),2W接口(XLR),POE/LAN接口(RJ45);工作电压:主机 48V POE供电、110V——240V AC输入,NP-F电池供电;子机 可拆卸锂电池 1500mAh 供电)
10.无线主机具备POE/LAN级联功能,2套主机通过网线互联,并能相互供电。
★11.无线主机具备2W、4W接口,须能与有线通话系统的2W接口及4W音频设备互联,实现音频通话功能互联互通。
12.无线主机内置高增益平板天线,实现无线信号的定向发射功能。
13.无线主机安装玻璃钢全向天线,实现无线信号的360度覆盖功能。
14.无线主机具备彩色液晶屏显示功能,具备显示无线子机的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具备快捷显示分组界面。具备主菜单按键,具备设置主机的参数及分组功能。
15.无线主机具备标准USB2.0接口,须能通过USB线实现无线主机与无线子机的加密配对功能。
16.无线主机具备WEB后台设置功能,具备手机APP,须能通过APP连接主机配置分组,设置参数 。
17.无线主机具备输入/输出增益调节菜单,须能调节2W/4W接口增益。
18.无线主机具备一键调零功能,须能与有线通话系统对接实现一键消回音功能,通话更清晰。
★19.无线子机具备不少于3个双色分组/菜单按键,须能方便切换通话分组,按键灯可指示当前分组。
20.无线子机具备可拆卸锂电池,充满电至少使用6小时以上。
21.无线子机具备Type-C充电接口和充电触点,支持充电底座充电,须能连接主机实现升级固件等功能。
22.标配充电底座,须能同时满足不少于8个腰包、8个电池充电。
23.无线子机具备高强度塑料外壳,轻便,坚固,防滑。采用可拆卸软天线,跌落不会损坏。
24.无线子机具备内置或外置天线设计,确保移动使用中的稳定通话。
★25.无线子机具备3.5mm通用耳机接口,兼容苹果、安卓等手机耳机;具备10芯LEMO耳机接口,支持专业LEMO接口耳机。
★26.无线子机具备TALK、MUTE按键,按下即开启/关闭全双工通话模式。
★27.无线子机液晶屏须能显示电池电量、信号强度、子机编号、设备状态(TALK、MUTE、ONLINE或OFFLINE)。具备电量指示灯,具备低电量语音提醒功能;具备音量调节功能,须能关闭和调节子机音量;具备高级菜单功能,菜单具备中文/英文显示。
28.无线子机支持配对时自选编号。
★29.专业单边通话耳机,包耳式设计,采用10芯LEMO接口,体积小巧、坚固耐用;有效隔绝环境噪音,并具有主动降噪功能,降噪深度至少可达到20dB;支持麦克风开关,旋转麦克风杆即可关闭/开启麦克风。
注:打“★”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七)商务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须生产厂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须提供免费原厂质保,质保期内必须提供7*24小时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须立即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重大活动须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人员。
2.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计划响应参数不一致或提供产品非正规厂家产品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清单、产品说明书。供应商须完成设备检测、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学习培训、质保期内维护保养等一系列工作。设备试运行阶段,供应商须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4.供应商所供设备须是近6个月产品制造商全新出厂的完善产品(包含能使其良好运行的所有配件),并配有相应的随机备件和技术资料,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和国家标准;所供设备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并完全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型式、规格和技术性能。设备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5.投标产品不得为已停产产品,中标产品如生产厂家计划停产,投标人必须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停产后仍需按国际惯例保证配件供应至少3年。
6.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试运行等工作。
7.设备到达收货指定地点前的防护、包装及运输工作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到货后由双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及移交手续。
8.供应商提交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地、品牌)和供货依据供采购人确认。开箱检查设备装箱清单说明书、合格证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核对设备型号、规格及合格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
9.在设备试运行期间,如果发现由于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任何设备的功能和性能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由于设备故障的发生导致设备停止运行,供应商应承诺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替换,所有费用亦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结合安装调试,供应商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现场培训应包括教学和现场指导两部分,现场培训计划和安排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商议后拟定,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培训资料,供应商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真实佐证材料,审核发现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参数负偏离、佐证材料缺失或参数无法佐证,均视为无效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将提交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同类型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技术参数(服务)解答联系人:郭鹏
联系电话:186*****796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信息记录有关文件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本公告内容为项目的全部需求,无需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按要求直接递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内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响应方案及报价。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联系单(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箱********@qq.com进行报名。
响应文件需在信封的封装处粘贴采购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预算单价即为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超出预算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30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30
3.开标地点:内蒙古广播电视台B座13楼1312会议室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大街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杜乐辰
电话:0471-*******、139*****995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2024年10月12日
无相关公告
无相关公告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采购无线通话系统项目
(二)预算金额:*****.00元
(三)采购内容:
无线通话主站两台、8通道无线腰包16个、腰包电池32块、无线腰包单耳麦耳机16个、主站玻璃钢天线4个、充电器2套、航空箱2套。
(四)基本要求:
1.该项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实施,要求供应商综合所涉及的所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
2.产品设备要在完全满足安全制播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灵活性、便捷性、操控性及各项功能及特点。
3.本内容所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一个总体框架方案,供应商对于不同环境下各环节、细节设计数据必须准确,并承担由于数据不准确带来的一切设计缺陷的责任。
(五)设计原则:
1.功能性原则:必须满足我台大型综艺节目、大型活动、体育赛事中各岗位对于无线通话系统的需求。
2.先进性原则:设备应保证无线通话系统在国内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内与国际电视制作水平同步。
3.标准性原则: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4.可靠性原则:设备在实际使用下,针对不同环境要求有极高的可靠性,且在产品设计中,必须考虑完善的应急方案,应急操作须安全快捷。
5.扩展性原则:设备设计须全面、整体,功能清晰、简洁,为功能的升级和扩展留有空间,保证扩展灵活、方便且整体框架、设备接口应留有必要的可扩充余地。
6.方便性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系统的操作应直观简易,设备的调整和维护应便捷实用。
7.人性化设计原则:整体设计应当体现人性化原则,细节考虑周到细致。
(六)技术要求:
★1.具备全双工无线语音通话功能,系统分为无线主机、无线子机、专业通话耳机,三者配套使用。
★2.在UHF频段,频段范围200Hz——7KHz,设备支持DFH自动跳频功能,具备自动避开干扰信道功能。采用GFSK/DBPSK调制模式,同一个场地支持多套无线语音通话同时使用,互不干扰。
★3.声音延时在70毫秒以内。
★4.接收灵敏度不低于-93dBm,可视条件下,实现稳定传输不低于400米高质量全双工语音通话。
5.主机功率<3W;子机功率<0.6W。
★6.支持16KHz的音频采样率,音频失真度<1%,电信级通话音质。
★7.产品一个无线主机须同时支持8路及以上无线子机全双工通话。
★8.无线主机支持分组通话功能,设置不少于3个分组,通话子机自由分配通话分组。
9.无线主机具备三电源供电,支持POE电源及NP-F电池供电,支持UPS功能,任意一路电源中断,不会影响主机工作。(主机接口:USB-A接口,NP-F电池挂板;主机扩展接口:POWER(RJ45)接口,4W接口(RJ45),2W接口(XLR),POE/LAN接口(RJ45);工作电压:主机 48V POE供电、110V——240V AC输入,NP-F电池供电;子机 可拆卸锂电池 1500mAh 供电)
10.无线主机具备POE/LAN级联功能,2套主机通过网线互联,并能相互供电。
★11.无线主机具备2W、4W接口,须能与有线通话系统的2W接口及4W音频设备互联,实现音频通话功能互联互通。
12.无线主机内置高增益平板天线,实现无线信号的定向发射功能。
13.无线主机安装玻璃钢全向天线,实现无线信号的360度覆盖功能。
14.无线主机具备彩色液晶屏显示功能,具备显示无线子机的信号强度,电池电量,具备快捷显示分组界面。具备主菜单按键,具备设置主机的参数及分组功能。
15.无线主机具备标准USB2.0接口,须能通过USB线实现无线主机与无线子机的加密配对功能。
16.无线主机具备WEB后台设置功能,具备手机APP,须能通过APP连接主机配置分组,设置参数 。
17.无线主机具备输入/输出增益调节菜单,须能调节2W/4W接口增益。
18.无线主机具备一键调零功能,须能与有线通话系统对接实现一键消回音功能,通话更清晰。
★19.无线子机具备不少于3个双色分组/菜单按键,须能方便切换通话分组,按键灯可指示当前分组。
20.无线子机具备可拆卸锂电池,充满电至少使用6小时以上。
21.无线子机具备Type-C充电接口和充电触点,支持充电底座充电,须能连接主机实现升级固件等功能。
22.标配充电底座,须能同时满足不少于8个腰包、8个电池充电。
23.无线子机具备高强度塑料外壳,轻便,坚固,防滑。采用可拆卸软天线,跌落不会损坏。
24.无线子机具备内置或外置天线设计,确保移动使用中的稳定通话。
★25.无线子机具备3.5mm通用耳机接口,兼容苹果、安卓等手机耳机;具备10芯LEMO耳机接口,支持专业LEMO接口耳机。
★26.无线子机具备TALK、MUTE按键,按下即开启/关闭全双工通话模式。
★27.无线子机液晶屏须能显示电池电量、信号强度、子机编号、设备状态(TALK、MUTE、ONLINE或OFFLINE)。具备电量指示灯,具备低电量语音提醒功能;具备音量调节功能,须能关闭和调节子机音量;具备高级菜单功能,菜单具备中文/英文显示。
28.无线子机支持配对时自选编号。
★29.专业单边通话耳机,包耳式设计,采用10芯LEMO接口,体积小巧、坚固耐用;有效隔绝环境噪音,并具有主动降噪功能,降噪深度至少可达到20dB;支持麦克风开关,旋转麦克风杆即可关闭/开启麦克风。
注:打“★”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七)商务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须生产厂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须提供免费原厂质保,质保期内必须提供7*24小时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须立即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重大活动须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人员。
2.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计划响应参数不一致或提供产品非正规厂家产品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清单、产品说明书。供应商须完成设备检测、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学习培训、质保期内维护保养等一系列工作。设备试运行阶段,供应商须提供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
4.供应商所供设备须是近6个月产品制造商全新出厂的完善产品(包含能使其良好运行的所有配件),并配有相应的随机备件和技术资料,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和国家标准;所供设备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并完全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型式、规格和技术性能。设备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5.投标产品不得为已停产产品,中标产品如生产厂家计划停产,投标人必须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停产后仍需按国际惯例保证配件供应至少3年。
6.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试运行等工作。
7.设备到达收货指定地点前的防护、包装及运输工作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到货后由双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及移交手续。
8.供应商提交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地、品牌)和供货依据供采购人确认。开箱检查设备装箱清单说明书、合格证和其他相关技术文件,核对设备型号、规格及合格零部件、附属材料和专用工具。
9.在设备试运行期间,如果发现由于供应商的责任造成任何设备的功能和性能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由于设备故障的发生导致设备停止运行,供应商应承诺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及时替换,所有费用亦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结合安装调试,供应商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现场培训应包括教学和现场指导两部分,现场培训计划和安排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商议后拟定,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培训资料,供应商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须按技术参数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真实佐证材料,审核发现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参数负偏离、佐证材料缺失或参数无法佐证,均视为无效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虚假、伪造材料,将提交主管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同类型项目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八)技术参数(服务)解答联系人:郭鹏
联系电话:186*****796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信息记录有关文件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本公告内容为项目的全部需求,无需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按要求直接递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内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开户信息);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
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响应方案及报价。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胶装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材料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企业联系单(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以电子版方式发送邮箱********@qq.com进行报名。
响应文件需在信封的封装处粘贴采购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预算单价即为报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超出预算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30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30
3.开标地点:内蒙古广播电视台B座13楼1312会议室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大街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杜乐辰
电话:0471-*******、13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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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标签: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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