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采购方案
活性炭采购方案
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项目编号:HKJD-2024-045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选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裂解VOC装置罐内活性炭已超过使用年限,对活性炭进行更换,拟采购活性炭主要涉及一个品种。 (二)采购产品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化工作业区。 项目概算:18万元(含税)。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结算期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内付款。单价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及增值税费(税点13%)、技术指导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联系人:杨 媛 联系方式:0459-******* 技术联系人:胡银磊 联系方式:158*****298 三、采购组织形式: 公开选商 四、公告发布形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外网、大庆石化公司内外网;计划公告周期为5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 (二)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机动工程部103,非工作时间可将材料送置门卫。 (三)报名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报名材料。 (四)报名文件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制造商方可参与报名。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报名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提供符合要求的活性炭样品,并带有产品检验报告,样品由作业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确认,产品确认合格的生产商方可参与大庆石化工程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评审报价,并留存样品以便成交厂家到货后进行比对。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审查材料和官方网站信息的对应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技术参数响应性负责,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买方有权对报名单位提供的业绩等材料进行核实,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单位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等相应资格。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满足标准GB/T7701.1-2008中溶剂回收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包装采用25Kg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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