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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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 ¥190,100.00 | 1(项) | ¥190,100.00 |
凡有意参加网上询比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项目网上询比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采购人指定验收。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含工资、保险等)、设备费、交通费、税费、安全风险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无需支付除合同约定价款外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据实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合同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根据实际数量产生的结算金额。
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每延后1天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延后时间累计达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网上询比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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