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湖北鹤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鹤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5:1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 ||
预算金额 | ¥39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91 | ||
采购单位 | 湖北鹤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鹤峰县太平工业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8-******* |
【项目概况】
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M-HF-2024-CS-36 ;
3、项目名称:鹤峰经济开发区太平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7.******(万元)
6、最高限价:386.******(万元)
7、采购需求:
场地平整、派出所硬化、停车场硬化、派出所绿化工程、停车场绿化工程、桥梁维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河道治理防撞墙等工程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获取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4.汇聚平台服务热线:400-088-5358 027-********; 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热线:400-088-535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鹤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鹤峰县太平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35*****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1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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