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年采购支撑服务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年采购支撑服务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2024-2026年采购支撑服务(项目编号:REBXWJ202*****001),比选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化集约化要求,高效专业开展采购工作,需引入具备招标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有丰富采购经验的代理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开展2024年-2026年采购支撑服务单位采购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提供采购代理及支撑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编制项目公告、草拟采购文件、组织报名、组织唱价、协助评审、备案、协助合同签订、采购资料归档等采购相关事宜,并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和培训服务。服务范围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 采购预算:0元。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 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日止(以招标公告落款时间为准)已承接的至少一个代理项目含税预算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通信建设类或集成服务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代理项目的招标公告截图审核,如招标公告不体现预算金额,须提供工信部平台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2.1.4参选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08:30至17:30】。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二期和谐路东景致环路北中国电信)或(邮箱:189*****704@189.cn">189*****704@189.cn)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邮箱获取。
获取文件时,参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参选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 参选人出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网上发送。参选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向参选人邮箱发送文件电子版;参选人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自行把握时间。
4.4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和谐路47号电信公司四楼开标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和谐路47号电信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189*****704
9.2异议接收邮箱:189*****704@189.cn
比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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