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2024年至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2024年至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2024年至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2024年至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2024年至2026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采购预算:92.40万元(含税)。

3. 招标内容:承接中国光大银行毕节分行员工食堂供餐服务,负责对我行员工食堂进行运营和管理,并按照员工餐标为分行员工提供早、中、晚供餐服务,提供食堂其它相关服务。

4. 中标(成交)人/入围数量:1家。

5. 合作期限:期限为2年。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如成立未满一年的投标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社保缴纳相关证明资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所属时期等信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中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

(7)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提供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9)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注:供应商自有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供应商租赁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10)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2022年1月至今参保人数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为期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与本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

(13)关联关系申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投标/响应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申明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信息披露情况”)

(14)公正性申明。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就其单位负责人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员工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如存在以上情形应承诺不影响该次采购的公正性。(提供申明)

(15)投标人承诺: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没有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不良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①现场获取所需资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电子邮箱获取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一个PDF格式扫描文档)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邮件以项目编号、联系电话(手机号)、供应商公司名称进行命名,并致电告知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文件即为获取成功)。

③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情况:

① 投标保证金额:5000.00元

②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7:00时

③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账 号:517*****000******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林城东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0851-********

招标代理机构: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楼

联系人:杨静、谢镇宇、黄智杰

联系电话:0851-********138*****965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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