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及各个法庭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良好,经验收合格后,可逐年续签2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具体每日供货时间为:在每次订单指定时间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如遇紧急要求供货的,中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15分钟内积极备货并在2小时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件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石桥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hx
********@163.com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大石桥市钢都街道办事处桥台铺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开户行: 兴业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喻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