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超限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品目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 10:53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6年10月11日 08:30至2016年10月13日 16:00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蒋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62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中华路555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所需超限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超限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
2、采购任务书编号:项目采购X【
********】-2403号
3、项目编号:DH-2016FZB768
4、采购内容:超限检测设备及办公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5、5.1、安装地点:五里坡超限检测站复检车道
5.2、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7、供应商资质要求:
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用于本项目计重设备的制造商。而且具有双台面计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9)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1)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9、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11月1日13: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11月1日13:00分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窗口收取文件,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招标人: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地址:东中华路5555号
联系人:崔处长
电话: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3座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
137*****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