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海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解喜邦
解喜邦于2024年1月26日,在“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系统建设-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及服务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服务)2024-002号〕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青海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青财采字〔2024〕1131号)并送达,告知解喜邦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决定对解喜邦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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