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省空气站点周边雾炮洒水车降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省空气站点周边雾炮洒水车降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东街道省空气站点周边雾炮洒水车降尘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东街道省空气站点周边雾炮洒水车降尘服务项目
2.采 购 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3.项目预算:38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7个月
5.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期满付60%,1年后付至90%,余款2年后付清。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作业内容
1.对城东街道辖区内:
南通路(东风路-春晖路)、迎宾路(春晖路-东风路)、东风路(迎宾路-南通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2.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交办的工作;
3.作业车辆和人员符合安全标准,作业工具(含车辆)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配置;
4.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交办工作。
5.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符合用工规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用工、用车等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雾炮车洒水降尘
2.作业时间:
(1)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
(2)临时交办工作,及时响应。
(三)资源配置
1.配置1辆总质量18吨雾炮车,雾炮≥100米。
2.最低配置人数不少于2人。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踏勘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时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300元。
4.采购人联系方式:泰州市城东街道办事处3楼312室资产办。
联 系 电话: 刘女士 0523-********
项目负责人: 刘先生 139*****958
5.采购代理单位: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20室
联系电话: 0523-******** 180*****285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8日14:3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泰州市城东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
六、开启(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28日14:30
地点:泰州市城东街道办事处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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