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采购商品生物有机肥料的询价函
关于2023年度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采购商品生物有机肥料的询价函
各供货商: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等4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范),推动现代绿色农业发展,需采购一批肥料。现向社会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物资数量
1.采购需求:
肥料名称 | 技术指标 | 规格 | 采购金额(万元) |
生物有机肥料 | 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40%;水分≤30%;粪大肠菌群数≤100个/克;蛔虫卵死亡率≥95% | | 16.2 |
2.供货目的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平潭镇、良井镇、三和街道项目区。
3.各供货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总金额,本次报价应包括货款、税费、运费、搬运费等一切货物相关费用。
4.本次询价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如有异常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货商解释具体原因。
5.质量标准:中标人所投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认证。货物包装应是全新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凡由于运输或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并提供相关的使用方法,确保农药用法用量正确。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2.报价人必须具有经营该物资的资质。
3.报价单位需提供承诺函保证无直接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公司参与本次报价。
4.报价人应在2024年10月16日下午5:30分前报价,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报价资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询价回执(见附件)、有效期内农业农村部颂发的生物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具有省级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752-*******;
传真:0752-*******;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16号
附件:采购询价回执.doc
惠州市惠阳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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