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员工综合医疗保障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2025年度员工综合医疗保障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员工综合医疗保障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员工综合医疗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PUR-E-2024-4009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保险产品要求
公司员工及子女综合医疗保险,保险保障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产品组合,包含员工及连带被保险人门、急诊及住院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外购药保险3种保险产品;第二部分为团体定期寿险(疾病身故责任)。
2.保险服务要求
(1)参保企业:
本项目共涉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凤凰航空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北京金凤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2家参保企业,其中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只参与团体定期寿险。本项目采用“统谈分签”模式,即通过统一谈判后,各家参保企业分别与中选供应商签订保险合同、分别支付保费。
(2)服务需求:
驻场服务,需在列明的服务网点设置线下驻场服务;理赔服务,提供电子理赔及理赔查询系统;保全服务,需有清晰的保全处理时效、追溯期、结算周期、专人专岗、内部调动计算方式、短期保费计算办法;其他服务,承担所有参保人员既往症责任,遵守公司的数据保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且具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2.由分支机构报名的,其总公司仅可选派唯一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竞争;
3.财务状况良好;
4.具备足够的理赔偿付服务能力,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5.具有健全的服务网点,能够提供属地化服务,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覆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天津、杭州、大连、温州、重庆、贵州、武汉、内蒙古、新疆;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2021年至今,具有综合医疗承保服务(服务人数达5000人)的相关业绩;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近3年内,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择优标准
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5家。择优原则: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超过5家时,以有效业绩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综合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5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当综合得分一致时,按照如下顺序确定排名先后:①服务业绩总得分;②民航企业服务业绩得分;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得分;④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多于3家(含)少于5家(含)时,则直接确定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并通过联系人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报名,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选派唯一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告知函(格式自拟)(分支机构报名适用)。
3.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如分支机构报名,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总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交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请提供书面说明。
5.由总公司盖章的2024年度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6.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服务范围的书面说明,格式自拟。需要至少说明是否包含以下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天津、杭州、大连、温州、重庆、贵州、武汉、内蒙古、新疆。
7.2023年10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证明材料。
8.2021年至今,提供综合医疗承保服务的业绩:①相关业绩覆盖的投保人数达5000人;②请提供1至8份相关业绩,同一客户不同年度保单视为一个业绩;③可优先提供为民航企业员工提供综合医疗服务的业绩;④每份业绩证须附相关保单或协议关键页(能够体现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险种、人数、保险期限、保险人签章的页面)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
10.提供最新的(1)“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完整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中查询的【完整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上述材料如有行政处罚记录的,须另行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11.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格式详见附件3、4、5。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将接到联系人邮箱发放的正式采购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仅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airchina.com.cn/)、(https:// /)同时发布,其他渠道获取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采购单位: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旭
电话: 010-********
电子邮箱: liuxu@air-union.com
联 系 人: 唐 玲
电话: 010-********
电子邮箱: tangl@air-union.com
七、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
(三)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6。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7。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8。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八、公告附件
附件1.择优评分表
附件3.《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附件4.《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5.《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附件6.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附件7.质疑联系渠道
附件8.质疑函
标签: 员工综合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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