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零星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零星修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GC-CS-********;
2.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零星修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
5.1 工程地点: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
5.2 工程概况: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零星修缮项目,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西办公楼。项目主要包括:土建项目:室外道路破除及修缮、漏水铝合金窗户维修、墙面局部干挂石材、国徽制作安装、铝单板门头及门牌制作安装、铝塑板雨棚吊顶、大厅及卫生间窗帘、卫生间及楼梯间门套、外墙GRC装饰线条安装等工程。安装项目:箱变到室外电箱电缆铺设、室外电箱到室内电箱电缆铺设、电箱安装、楼体亮化、雨水管维修等工程。
5.1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如有)所包括全部内容。
5.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5 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5.7 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各潜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需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目前无参与在建工程,在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最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需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个月其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网页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 日至2024年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1013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套
5.报名时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1013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1013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6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东风南路龙宇国际10楼1013室
联系人:殷宁宁
联系方式:0371-********、173*****9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宁宁
联系方式:0371-********、173*****901
招标
|
河南林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