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县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378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85条;通过县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大厅公开政策文件5件。我县各乡镇(办事处)和开发区权责清单已通过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予以公开;专栏公开平乡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24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全年受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办复率达到了100%;妥善处置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严格。印发《关于修订〈拟发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的通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督促65件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性文件及时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标国办、省办平台对“规章”专栏进行了升级改版,以更利于群众查找和下载信息。对县本级和各乡镇(办)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进行了完善提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县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平乡县人民政府”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发布监管,有效防止各政务新媒体出现信息发布错误等违规行为。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组织召开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并督促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的学习。成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激发了各地各部门工作活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8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9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信息需求上有待改进。二是政策解读方式需要丰富,精准解读效果仍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

下一步,县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2024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通过制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是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全县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做优做强政府公报、档案馆、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公开渠道,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减税降费、稳就业、涉及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公共企事业、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对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四是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河北地方标准,在完成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功能设置,推动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五是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围绕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六是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度,全县各乡镇(办)、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乡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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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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