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公司直属库珠泉库点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编号:宏泰—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关于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公司直属库珠泉库点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编号:宏泰—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宏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的委托,就其“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直属库珠泉库点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直属库珠泉库点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宏泰—YZ2024-006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项目要求 |
1 | 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直属库珠泉库点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 | 1 | 项 | *******.82元 |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 |
二、响应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的社保、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显示公司基本信息及无违法处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处罚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1-6点,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于磋商现场递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响应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名、获取文件、保证金
1.报名及获取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23:30(北京时间)止,潜在供应商须于此时间截止前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其他类型)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逾期无法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2.响应保证金:*****元,须于响应时间截止前完成。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操作(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江西宏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温汤分理处
四、响应须知
1.本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服务能力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4.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供应商各分项报价应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5.响应文件
(1)U盘拷贝盖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用信封封装,于磋商现场递交。
(2)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注明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响应地点。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五、响应时间地点
1.响应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定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商务指标优劣排列。
2.评审小组以磋商文件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逐一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后,实质性响应的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各自最后报价,以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最终价格评审。
七、签订合同
1.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按磋商后达成的条款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合同组成部分为: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响应文件、磋商条款、成交通知书、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春市袁州区粮食购销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5-*******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6楼
代理机构:江西宏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150*****636
地址:袁州区文体路6号附12号
九、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
十、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澄清等事宜均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其他类型)上发布,在上述网站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经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拟响应供应商在采购活动期间密切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类型)相关信息。
十一、监管部门:宜春市袁州区粮食局。
江西宏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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