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2-01 2.2标段名称: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沙河站镇;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500亩,项目区位于沙河站镇西北部林海、二郎庙、丁堂、前河涯、小杨庄等5个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5工期要求:一标段接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到货。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一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公告为一标段: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有机肥采购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2024年东平县2.5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沙河站镇片区2500亩新建)二、三、四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 2.9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招标控制价75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且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1.2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免登记的除外),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3.1.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4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如有预算变更、清单变更等招标文件内容的变化,我们会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沙河站镇驻地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良田项目管理咨询(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A4号楼A座302室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0531-********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0531-******** 8.4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0538-******* 9.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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