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21-01公共绿地
新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21-01公共绿地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405JA0001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武定路1128弄16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钱君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5*****344 |
招标标段名称: | 新建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21-01公共绿地 | ||
建设地点: | 东至云秀路、21-02地块,南至汶水路,西至共和新路,北至21-02地块、云飞东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绿化、园路及场地铺装避雨廊架、人行天桥,改建保留建筑,同步实施水电等配套工程。项目新建绿化种植8020平方米,园路及场地铺装2589.7平方米:避雨廊架79.6平方米;新建天桥投影面积1047.5平方米,天桥桥墩等占地面积60.41平方米;改造保留建筑占地面积251.7平方米,建筑面积483.3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84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674.49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2672.3135万元) |
建设周期: | 9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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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资格预审申请:(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注:相关情况查询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开标当日采集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以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系统自动比对结果。 | |||||||||||
业绩要求: | 提供近5 年内1项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指绿化工程,金额不小于1800万。以近年已完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的合同报送编号为准,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并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近5年指2019年10月至今 | |||||||||||
其他要求: |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姜成斌 | 联系电话: | 137*****50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属所有公司中有超过2家通过资格预审时,按以下方式处理:按得分高低选取得分高的前2名子公司作为入围投标人; 2.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7家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须提供可电子验证的保函,详见《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 〔2024〕9号。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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