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BB2024SQGCZ1861
二、项目名称: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蚌埠市禹会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规模
1.项目内容:对城区重点区域约40km的市政排水管道进行地形图测绘、管网排查检测(降水导排、清淤、管线物探、管网排查检测)、工程地质勘察,并根据管网检测结果进行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降水导排、清淤、管网排查、管网CCTV检测(提供全套视频资料),提供满足后续建设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标准的管网数据(管道的材质、管径、长度、流向等;检查井的坐标、规格、井室情况等;雨水收集口坐标、规格、材质等;功能性及结构性评价等。对局部混流情况进行溯源并形成溯源报告,溯源报告包含平面示意图、相关佐证图片和文字说明。本项目所涉及的原图纸或底图等基础性资料由标单位自行负责收集解决),并根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同时还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水体保持方案编制;最终成果包括蚌埠市要求的一图一表。在污水管网改造施工完成后,需配合进行管网复核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
2.项目规模: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对城区重点区域约40km的市政排水管道进行地形图测绘、管网排查检测(降水导排、清淤、管线物探、管网排查检测)、工程地质勘察,并根据管网检测结果进行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3.项目性质:服务类
4.实施时间:2024年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禹发改字(2024)123号
6.投资规模:设计总承包服务费388万元
九、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
1)投标人具有以下①、②、③、④项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CMA资质认定范围需包含城镇排水管道检测,同时需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关于城镇排水管道检测的扫描件)。
(2)业绩:同时满足以下1)排查检测业绩和2)设计业绩:
1)排查检测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污水管网检测或排水管网检测或雨污混接调查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或标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负责管网排查检测的单位满足。
2)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污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改造或雨污分流改造或管网修复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应的合同或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或标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格: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注: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2)业绩:无。
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途更换。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承担本项目设计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投标。
5.电子证照
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投标人可以上传影印件,并以此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降水导排、清淤、管网排查、管网CCTV检测,提供满足后续建设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标准的管网数据,并根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最终成果包括蚌埠市要求的一图一表。在污水管网改造施工完成后,需配合进行管网复核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10月14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心-下载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5. 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42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朱主任
电 话:055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心厦6层
邮 编:******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洪刚、赵晓东、封仁滢
电 话:150*****592、181*****880、177*****276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国土厦13楼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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