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第40号令)、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交人教〔2024〕3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从事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
?? ?(二)在我县工作的港澳台就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报送,用工单位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二)省驻澄迈各单位或外省驻澄迈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受理。也可以向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省公路学会或省道路运输协会申报评审。
?? ?(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审条件
????(一)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字〔2022〕463号)、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2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三)在澄迈县内进行工商注册或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其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实际办公地均在澄迈县内,并合法正常经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见附件5),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单独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手写,贴好本人标准照片;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

(二)《申报2023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2023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8和9),电子版刻录光盘,纸质版A3 纸打印,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10)。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五)获奖证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代表作概不受理)发表的代表作。代表作可以是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利、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七)《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现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身体状况、承诺语等情况。

(八)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证明材料。

(九)申报转评人员。需提供申报转评的转岗证明材料。

(十)破格申报人员。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和 所申报专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亲笔签名确认。
????五、申请材料公示
????各单位要对在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应将审查结论及拟上报的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六、材料受理及评审答辩相关要求
????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日(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412号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唐源,咨询电话:0898—********
????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未能如期参加答辩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材料审核
????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及单位具有未按规定填写、公示,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未按规定将材料装订包装等情形的,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有个别欠缺或不完整的,可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交申报材料。凡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虚报资历、业绩者,根据《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优先。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择优推荐参评人员。各单位要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审核、推荐把关不严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二)职称转评按《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转评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对应职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参评按《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琼交人教〔2023〕27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琼交规字〔2022〕463号)

?附件2:参评人员推荐表

?附件3:公示(模板)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附件5: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附件6:诚信承诺书

?附件7:有关材料填写、装订、报送注意事项

?附件8:2024年澄迈县交通运输领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9:申报2023年度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附件10: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业技术人员 交通运输 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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