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咨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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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
一、服务概况
1. 服务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沙河院区)食堂
2. 服务地点:本合同所述管理服务位于赣州市章贡区章贡区沙河镇红旗大道与武当山路交汇处西南侧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沙河院区)的场所(“服务场所”)范围内开展。
二、服务方式、范围及内容
1. 服务方式:实施全过程服务方式,即各个服务区域委托人交付之日起,自服务区域人员的投入、运营直至托管期结束。
2. 服务范围及内容:餐厅位于院区医疗综合楼负一层主街一侧,面积共计约1950㎡(其中:营养餐厅可供约150人用餐(第一批),面积约890㎡,职工餐厅可供约300人用餐,面积约1060㎡,体检餐厅可供约30人用餐(第一批自助餐形式)面积约35㎡。
三、项目要求
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实行“零租赁”,甲方不向乙方收取租金。
(一)食品质量控制:
制订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有完整的食品质量控制标准、食品质量控制措施:
1.每周提供菜品清单明细,每餐菜品均由营养配餐师按普通成年人每日营养摄入需求量进行分析、配置,按每份计算,至少包含食材用量、配比、食材所含营养成分、配置营养分析;
2.素菜选材参照季节选择时令菜系,按1年进行规划时令素菜食材供应明细;
3.承诺每季度开展菜品问卷调查,并按调查结果合理调整菜品、提高菜品口味。
4.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全过程电子追溯监管系统、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自查操作系统、食品安全快速检验及第三方检验系统、明厨亮灶阳光餐饮监控系统等。
5.食品抽样监测,每月定期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认证证书)对食堂所提供的即食(留样)食品进行微生物含量抽检,抽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肠埃希氏菌、沙门氏菌、菌落总数等食品微生物指标检测数据等,以保证食品安全性。
6.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培训,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做好相关培训内容、签到表、培训照片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甲方管理部门备案。
7.乙方在经营期每年考核达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食堂标准,经营服务良好,且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二)供餐服务:
制订供餐服务方案,明确供餐模式、供餐标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内三级医院平均价格。
1.早餐每餐品种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10种。
2.午餐或晚餐套餐品种(含菜品和主食)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3种。
3.午餐或晚餐菜品种类数量在满足基本条件≥15种(含自选称重供餐方式)。
4.在特殊节假日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或增值特色餐饮服务。
5.每年至少2次饮食文化活动、微信公众号宣传工作等服务。
6.所有品种均为自制,不准使用预制品。饭菜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包括不限于赣菜、粤菜、川菜、湘菜等多种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正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饭菜样式要经常更新,每月推出不少于6个新菜品。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滚动推出新菜品。
(三)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有四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餐厅厨师具有厨师类相关证书。
3.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保持仪容整洁,上班时统一着装,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或工卡、口罩、工作帽、手套等。着装应按岗位分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佩带胸卡,同一类岗位的员工着装应一致。
四、费用结算方式
(一)食堂费用结算
1、食堂水、电、气费用:水费、电费按表计量,由乙方承担,按月向甲方缴纳。天然气费用由乙方自行向天然气公司缴纳。
2、餐费结算:乙方提供智能收费刷卡系统,收费刷卡系统需接受甲方监管,双方应于用餐次月15日前对账结算上月消费的餐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将餐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注:(1)营养餐服务:根据餐厅结算系统或病房订餐软件系统汇总的消费记录作为结算依据,患者餐费部分由乙方直接收取。
(2)职工餐服务:在餐厅消费全部采用职工餐卡形式结算计数,在乙方收费系统中进行结算,收费系统需接受甲方监管,每月初由乙方将经过甲方核定后的餐费充值到每名员工的餐卡中,餐卡内金额每年清算一次(每人卡内余额允许最高保留100元),每月底至下月初由双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职工用自费形式购餐的,由乙方直接收取。
(3)外来人员餐服务:患者家属及外来人员群体(现金、微信、支付宝)由乙方直接收取。
(4)甲方临时安排的接待餐、会议餐、超时餐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临时会议餐、招待餐等服务,以每餐次的甲方授权人签字的单据作为依据,每月15日之前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核对确认。
(5)其它餐饮服务:以经甲方院办批准同意的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
(6)甲方职工餐卡结算、授权人签字单据结算应双方应于用餐次月15日前对账结算上月消费的餐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餐费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7)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结算所需的发票或其他必要文件,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费用承担原则
1.乙方可使用甲方厨房(含排水设施的室外部分)和空调、监控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经甲方盘点后开列清单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维保期之外的维修费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按清单记载内容将相关设施设备完好交回于甲方,双方做好交接手续。若厨房相关设备损坏无法修复,需进行赔偿。
2.乙方需承担设备折旧费每月五万元。
3.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
(1)食材、餐具、桌椅等,甲方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除外。
(2)厨房、餐厅所需的所有消耗品。
(3)烹饪、消防、抽排、灭蚊灯、监控、洗消、照明、空调等设备的相关维修费,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隔油池、油烟管道的专业清洁等。
(4)灭四害由乙方承担。
(5)乙方员工的薪资和其他福利津贴等费用。
(6)住宿费、培训费、健康证、工作服饰购置、劳保用品。
(7)餐厅运营所需的相关设备、办公用品与耗材。
(8)举办饮食文化活动所需的人力资源、装饰与宣传的相关设计与物料购置。
(9)乙方所出售西点饮品等商品必须低于市面零售价,确保能做到优惠让利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将其所属食堂的建筑场地、基础设施分别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用水、用电、用气条件,以确保能正常营业,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建设或工作所需停水、停电,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须提供智能收费刷卡系统,收费系统需接受甲方监管,每月初由乙方将经过甲方核定后的餐费充值到每名员工的餐卡中,餐卡内金额每年清算一次(每人卡内余额允许最高保留100元),每月底至下月初双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若甲方有临时安排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临时会议餐、招待餐等服务,此费用每月底至下月初双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以上费用经双方核对确认,并在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上一个月的餐饮费用。
4、合同期内甲方每一个季度将对乙方的食品安全、卫生、饭菜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和综合测评(附件1:食堂满意度调查表),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之一。满意度在70%至50%区间,每降低一个点,向甲方缴纳五百元以做处罚并责令整改,每季度以壹万元为封顶。满意度在50%(不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连续三个季度的调查满意度低于70%,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在经营食堂期间,累积有5个季度的满意度低于70%,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承包合同。甲方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或函件到达乙方工商登记注册地址或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时,解除合同生效。
5、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食堂的经营状况、食品原材料、卫生状况、服务质量、饭菜品种和价格以及安全,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7、甲方有权对食堂的经营进行监管。
8、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的上岗条件,对不具备身份证、健康证者,甲方有权制止其上岗。甲方有权对工作人员的个别调换提出建议,乙方应予配合。
9、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10、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纪律和治安秩序。
11、甲方应及时将职工及病友对食堂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并促其改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经营的食堂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
2、乙方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变更经营项目,更不能利用甲方医院资产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甲方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与甲方食堂经营范围无关的食品和物品,若有违反,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3、向甲方反映经营场所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严重影响经营运作的情况。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甲方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务。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会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等)并张贴上墙,强化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
5、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承诺,在甲方规定的整改时限内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若一年内因拒不整改累计次数超过3次,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经营期间发生认定为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且乙方拒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后,若乙方在经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件,没有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回。
6、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健康证的复印件,并登记注册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因乙方用工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安排每年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乙方自理),对身体不合格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7、乙方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经营本食堂的项目经理只能专职负责本食堂的管理,不能同时兼管其他食堂,否则视为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丰富膳食的花色品种,品种价格上应有高、中、低不同的档次,尽可能满足用餐者不同的需求。
9、乙方必须配置足够的饭菜保温装置,菜盆必须与保温装置配套,以保证饭菜的保温效果,保证用餐者能吃上热菜热饭。
10、所有饭菜均实行明码标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若整改仍后仍发现此问题,则每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11、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制定出膳食服务时间,并征得甲方同意。开膳期间必须保证饭菜的正常供应,不得售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饭菜。以下时间段内必须保证供餐:
早餐:6:30-9:00
午餐:11:00-13:30
晚餐:17:00-19:00
夜宵:集中送餐一次,21:00前截止订餐
12、乙方在遇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事件时,应确保饭菜供应,同时甲方将予以配合。
1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听取甲方对膳食工作的意见,接受甲方对饭菜品种、价格、数量、质量的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收到投诉,经核实属实的应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改善的,视情况每次扣罚100至500元并及时整改到位。
14、乙方须为经营中的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所聘用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伤、事故责任;对食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会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与员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5、上班期间,乙方的膳食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售饭菜员工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佩戴工号卡,不得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长发盘起,做到穿戴整齐,卫生清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按季节变化统一换装。使用规范、礼貌服务用语,严禁一切不良动作和习惯:出售食物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上岗前或便后必须洗手;禁止喧哗和打闹;禁止在非吸烟点处抽烟。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100元/人次处罚。
16、接受甲方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管理,有问题要做到无条件整改;积极配合甲方派出的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17、加强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饮食卫生与安全:
(1)乙方为甲方食堂卫生、防火、治安第一责任人,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盗窃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3)乙方应保证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4)乙方负责聘用员工的食品安全、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专项培训和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上岗证(如厨师证、电工证等)。
(5)按有关规定做好厨房“四防”工作,悬挂灭蚊灯,配置相关防护设施;按消防法规定的相关要求(面积要求、功能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费用由乙方自理),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和负责安全工作,并接受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食堂经营者是食堂食品安全、治安及消防责任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负全责。
(6)必须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要设有专职采购员,并且坚持索证制度,所购物料必须具备“三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明)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台账,建立档案。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蔬菜加工应严格执行“一洗、二浸、三烫、四煮”,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
(8)食堂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或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缴纳。经营期间负责各种证照的年审,配合政府部门及医院对食品的卫生抽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9)搞好环境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每餐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对餐厅、厨房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内整洁。库房要求通风良好,符合防腐、防尘、防鼠要求。冰柜应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对所有用过的食具、餐具洗净后立即消毒,并做好记录;严禁在门外摆卖或放置有损院容院貌的杂物。
(10)应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污水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
(11)食堂潲水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18、乙方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以及负责人姓名。
19、强化措施,保证经营服务质量
(1)承包经营供应品种要求:早餐10种以上、午餐晚餐15种以上,按高、中、低比例合理配制,做到花色品种变化多样。同时要随行就市,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提价,不得谋取暴利。主动接受甲方的价格管理,价格应保证在甲方限价范围内设定。
(2)提升烹饪制作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能体现饮食文化和保健功能。
(3)要对经营困难有充分的估计和应对措施。要加强员工售饭菜业务的培训,正餐高峰期要加开服务窗口。
20、食堂废料、纸皮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废料运出,食堂其他生活垃圾及员工宿舍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地,严禁在食堂及宿舍周边摆放杂物,以保障厨房、餐厅、宿舍及周边整体环境卫生。
21、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外经济活动只能以乙方自身法人公司名义,不能以甲方食堂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约,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经营期内与供货方的经济来往活动。
22、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全稳定,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3、乙方不得干涉用餐者自由选择就餐的权力。在经营区域内,有义务劝阻抽烟、酗酒、赌博行为。
24、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经营管理,倾听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用餐者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25、加强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经营,依法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不得从事与膳食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出售烟、酒、药品、奶粉、休闲、娱乐性服务业务、影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废品类收购业务。
27、若要调整饭菜售价时须书面报告甲方,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调价。
28、经营期限内食堂拟派的管理者、厨师长、营养师、食品安全员必须为乙方在职职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5天,如上述岗位职员不能到岗,乙方应及时安排具备该岗位资质的人员顶替该岗位工作,否则缺岗一天按该岗位未能提供服务期间对应的人员一天工资(以上月实际工资标准)扣款。
六、食堂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堂餐饮工作的监管,保证饮食安全,为患者及家属、医院职工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医院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总务科对食堂进行全面监管工作,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对食堂进行日常督查。并采取月考核制,考核小组由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每次参与考核成员不低于两人。
(二)考核范围
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对食堂伙食质量、服务质量、操作流程、卫生达标情况、物资采购及大宗物资的采购索证情况、违法经营行为、医务人员满意率,患者及家属满意率、医院职工投诉等方面进行考核,每月统计一次。
(三)处罚办法
1.膳食管理委员会按照《食堂工作管理考核表》对食堂工作进行考核,按照《食堂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并汇总。
2.医院根据膳食管理委员会考核结果及满意度调查结果对食堂承包商进行罚款,罚款金额在职工餐费中扣除。如食堂承包商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行为等情节较轻的,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食堂承包商有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情节较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并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实行,由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食堂工作管理考核表
督 查 细 则 | 督 查 结 果 | 处罚金额 |
1、医院每季度定期对食堂进行一次工作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低于7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00元。(测评对象为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 | ||
2、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如发生一次就餐人员无法用餐,经医院相关部门调查属实,每次扣50元。未配送餐食到病区,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 ||
3、按规定(标准)48小时留样。留样重量每样不少于100克并做好详细记录,留样品种要与每(天)餐食谱相符,检查时留样品种与当天(餐)食谱不符(特殊情况除外)或一餐未留样时,每次扣100元。 | ||
4、食堂工作人员不得与就餐人员争吵,经相关部门核查,错在食堂工作人员一方的,每次扣200元,投诉食堂工作人员态度差,每次扣5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 ||
5、接到就餐人员投诉,反映食堂相关问题,经医院相关部门调查属实的,每人次扣200元。 | ||
6.食堂收费标准及匀浆膳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人民医院、赣医一附院及中心城区内同级医院同期价格,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 ||
7、发现一人没有健康证扣100元,以此类推。发现未穿工作服或专间操作时未戴手套口罩的,一人次扣20元。禁止在非吸烟点处抽烟。若发现一次扣100元。 | ||
8、检查发现食堂有放置剩菜、稀饭或变质的肉制品时,每次扣500元。 | ||
9、 发现食堂售卖隔夜菜的,每次扣500元。 | ||
10、采购每批次大宗物资(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酱油、燃料)或其他食品和蔬菜时,必须按食品卫生有关要求索证索票,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效期外的食品,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出现以上情况每批次扣1000元。 | ||
11、发现有腐败变质肉制品和蔬菜供给就餐人员,每次扣1000-2000元。 | ||
12、 接到就餐人员反映饭菜有质量问题或有异物,经核查属实,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200-500元。 | ||
13、发现食品加工制作流程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00-500元。 | ||
14、承包方在经营期内发生质量或安全问题,承包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免费到现场处理,若未及时处理扣除100元/次。 | ||
15、产生的餐厨垃圾未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的扣1000元/次,并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未及时清运处理的,扣100元/次。 | ||
16、餐具要确保每餐消毒到位。消毒管理不规范扣除100元/次;病区消毒柜报修1个工作日内需维修到位,无法维修的必须及时更换新消毒柜,确保患者用餐安全,维修或更换不及时的,扣除100元/日。 |
督查员: 督查时间:
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为提高食堂的膳食管理工作,有效的提升服务品质,改进膳食质量,根据我院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由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现对本院职工、本院病友以及病友家属,进行膳食满意度情况调查和征求膳食改进意见。
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公正、详实地填写该调查表,在您认
为合适的选项栏内打钩,以利于我们开展调查并改善工作。
各位员工:您好!为了完善医院食堂管理,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此表为不记名打分表,希望大家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详细的填写,谢谢配合! | |||||||||
您的工作岗位:囗行政 囗医疗 囗医技 囗护理 囗其他 | |||||||||
评分项目 | 对下述问题,请在框内打“√” | 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不好 | 差 | 对应问题简述 | ||
对应每一项的分数: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1分 | ||||
卫生状况 | 饭菜卫生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餐具卫生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食堂环境卫生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质量 | 饭菜口味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新鲜程度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保温程度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有无异物出现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早、中、晚饭菜品种、荤素搭配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服务态度 | 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打饭是否一视同仁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打菜速度、责任心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是否供应充足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免费汤供应情况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菜份量是否充足,无浪费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周末、节假日饭菜供应整体情况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饭菜价格 | 荤菜价格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蔬菜价格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其它价格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食堂管理 | 食堂综合管理 | 囗 | 囗 | 囗 | 囗 | 囗 | |||
总得分 | |||||||||
除此之外,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
一、竞租人资格审查需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竞租人是法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系统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复印件盖公章;
(7)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等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8)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9)法人代表个人需提供报名截止前三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10)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的承诺函(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名咨询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0日17:30咨询电话:137*****325
四、报名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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