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河湖环境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惠山区河湖环境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惠山区河湖环境无人机巡查服务项目

惠山区河湖环境无人机巡飞评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密封报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山区河湖环境无人机巡查

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美丽幸福河湖行动(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3〕29号)工作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主要包括巡检范围内工业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雨污水混流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内源污染等入河湖排污口分辨率≤0.05m

飞行速度:≤5m/s,对于飞行高度参照5.1.2.e)标准设定;

飞行速度:≤5m/s,对于飞行高度参照5.1.2.e)标准设定;

视频分辨率:1920*1080@30fps;

有效像素不低于2000万;

视频画面稳定清晰,画面中心轴区域能清晰分辨0.05m地面物体;

镜头视角中心镜头视角中心俯仰角呈30-50度角拍摄目标物;

具备本地保存及并能实现将无人机实时图传视频流,通过网络推送到指定的流媒体服务器。

2.使用无人机对惠山区范围内相关镇村级河道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建管并重,推进河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全面巩固提升河湖治理成效,坚决防止水质反弹、环境变差。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护,确保水面、岸坡达到“无漂浮物、无杂乱水草、无聚集水葫芦、无病死动物、无垃圾杂物”的“五无”标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加强非法围网管桩清理整治,持续清理河湖“三无船舶”和住家船,全域提升河湖长效管护成效。

3.对惠山区河长制提供350公里河道开展两违三乱及河容河貌现状进行巡察,河道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至河道管理范围线外15米,建立巡察范围内河道问题台账。

4.成果解译要求基于巡察范围内影像数据,或采集的其他非成像监测数据,结合观测区其他环境背景数据,根据监测任务目标,通过包括人工目视解译、自动信息提取或反演,提取目标要素,编制巡察报告,详细解译内容包括河湖水面垃圾杂物、治理河湖岸线违规行为、拆除河湖非法围网管桩、绿化美化河湖岸线景观、打击河湖“三无”船舶、系统整治河湖住家船舶等违规要素。

三、成果要求

序号

成果内容

提交形式

单位

数量

要求

1

作业范围

电子档

1

作业范围Shapefile格式矢量文件,数据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

原始视频、照片

电子档

1

影像原始数据的格式需JPEG或TIFF,并统一编号

3

专题信息产品

电子档

1

专题信息产品为Shapefile或KML格式矢量件

4

专题分布图

电子档

1

目标要素分布图

5

成果报告

纸质档/
电子档

4

报告中按照区域分类并详细列明区域内目标要素信息二维码(内容包括归属区域、坐标位置、监测影像、目标类型等信息)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

五、项目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

六、付款进度

合同签订后,凭发票甲方预付合同总额50%,尾款在完成全部作业量后一次性结清。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承担过相关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不少于3个;

3. 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民用航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4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高级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有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书,且提供供应商连续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需提供巡检平台,实现河道巡检视频的采集、分析和存储能力(需提供平台截图);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资料不全按废标处理。

八、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日期: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时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时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惠山区水利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5室)

报价文件接收人:马艳君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审相关信息: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

评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5室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评标结束后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5室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本项目以满足采购要求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请参与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供应商资质条件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统一密封交至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6325室)。外包装要用密封条密封好,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公章,并在档案袋正面标注上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十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水利局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联系人:马艳君,联系电话:188*****788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致:(采购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致:(采购人)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20年4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

附件3:

响 应 函

致【惠山区水利局】: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

二、我方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报价资格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

三、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四、我方认为贵单位有权决定成交者。

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六、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七、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报价无效。


附件5: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项目概况:

(二)工期:

(三)本项目预算价:元,超过预算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四)结算:

(五)其他事项:中标人自行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

附件6:

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详见采购公告所要求之证明材料)

标签: 无人机巡查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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