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第二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第二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湘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第二批)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湘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第二批)
二、预算金额:458万元。
三、委托代理编号:XTGHZB[2024]0164号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2、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办公楼)
六、招标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湘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现有2016年购买的51辆金旅(92kw/h,质保8年)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即将过保,存在一定隐患。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3】52号)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存在本标准第三条规定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未按规定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的。故超过质保期要求的电池须进行更换。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4〕303号)等文件要求,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更换动力电池验收证明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在此期限内完成电池更换的可根据文件要求申请电池更新补贴。在期限内完成电池更换时间紧,任务重。
根据购车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未经卖方许可的改装、更换、更改整车或零部件所造成的各类故障,卖方不承担责任。
七、第三方专家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的意见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九、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建设北路134号综合楼
联系人: 李卫
联系电话:187*****102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系人:朱灿、肖伟能、杨诚
电话:0731-********
标签: 公交车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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