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酒库和罐区乙醇气体探测器系统改造项目点型探测器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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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
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酒库和罐区乙醇气体探测器系统改造项目点型探
测器材料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酒库和
罐区乙醇气体探测器系统改造项目点型探测器材料采购,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
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9次会议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采中标项
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汾酒保健酒厂的乙醇气体探测器升级改造。老厂区陶坛酒库更换乙醇气体监测系统设备,东
西露天罐区、万吨勾兑中心、配置工房和勾兑中心原酒收酒车间的乙醇气体探测器设计改
造。保健酒园区陈酿车间、提取车间、原酒处理车间、半敞开式白酒库、白酒陶坛酒库、白
酒勾兑车间、保健酒陶坛酒库、原酒收酒车间乙醇气体探测器设计改造。现对材料货物进行
采购。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伍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5859828.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乙醇浓度探测器4644个、氟利昂浓度探测器6个,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山西省汾阳市;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
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
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
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
(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
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⑤供应商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
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⑥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情形;
(4)其他要求:①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货物乙醇浓度探测器、氟利昂
浓度探测器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
标,否则其响应均做无效处理。②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MA 认证机构出具主要货物乙醇浓度探
测器、氟利昂浓度探测器有效的检测报告,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否则,相
关响应均无效。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18时00分~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下
载采购文件(网址: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
(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栏目。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519048657103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交纳文件费:
①公对公转账方式;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个人对公转账方式;③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现金方式。
交纳文件费时须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标段号、文件费”,并将转账凭证或现金收据扫
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内容包括:供应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
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上传至交控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
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
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线上开标。
十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十三、监督机构
上级监督机构: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市场与投资管理部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79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51-8860336
采购人监督机构: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分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351-7815822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
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3513159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交科大厦2层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351-8868115、0351-8868125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