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二通道以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公告
机场二通道以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机场二通道以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 JSZC-******-TYDL-C2024-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YDL-C2024-0013
项目名称:机场二通道以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考古调查、勘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6元/㎡,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以及总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第三方专业团队对机场二通道以北、将军大道以东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服务,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调查勘探面积为:******.3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服务期限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可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领队)资格且为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3月-2024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0-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18F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ce9.html">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不需要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世平
电话:188*****34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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