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店镇前郢村新修水泥路面项目招标公告
武店镇前郢村新修水泥路面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受凤阳县武店镇前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武店镇前郢村新修水泥路面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店镇前郢村新修水泥路面项目
2、工程地点:凤阳县武店镇前郢村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招标人:凤阳县武店镇前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6、工期:20日历天
7、工程控制价:******.19元,下浮13%,以******.63元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9、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支付审核价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 (标底),凡技术规范和施工图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及业主合理要求),如在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
投标单位应在认真研究以上内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一经接受,即视同响应交易文件全部内容。
5、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6、交易文件的领取:
交易文件由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开标程序:
1)、查检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3)、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确定中标单位。
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代表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
2、投标函中关于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响应交易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报送登记表排序号对应球号,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武店镇前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凤阳县武店镇
联系人:王书记 电 话:157*****866
代理机构: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F2东门35号
联系人:王陆 电 话:188*****047
标签: 新修水泥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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