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批字【2024】6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对9条已建成道路及21处路口进行亮化照明建设,新建692 套道路路灯、12 套隧道灯、42套路口泛光路灯、5座400KVA箱变及基础、配电箱、配套线缆,便道砖、绿地破除及恢复等。(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3)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其中一标段:赣江路(塔东大街-新赵线)照明工程、丰产路(塔东大街-新赵线)(清源街-塔西大街)照明工程;二标段 :塔西大街(世纪大道-丘头段)照明工程;三标段:海洋街(307南-世纪大道)照明工程;四标段:黄山街(丰产路以北300米)照明工程、塔中大街(扬子路-海南路)照明工程、金沙路(海洋街-新赵线)(工业大街-清源街)照明工程;五标段:清源街(世纪大道以南)照明工程、三环辅路(307以北上桥口以西段)(良村小区段)照明 工程、交叉路口照明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工期:40日历天(同时确保在2024年12月20日前竣工)。(5)质量标准:合格。(6)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标段:*******.27元;二标段:*******.05元;三标段:*******.97元;四标段:*******.95元;五标段:*******.54元。
2.2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对9条已建成道路及21处路口进行亮化照明建设,新建692 套道路路灯、12 套隧道灯、42套路口泛光路灯、5座400KVA箱变及基础、配电箱、配套线缆,便道砖、绿地破除及恢复等。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 本项目共5个标段,为保证施工力量,保证施工进度,按时完工,同一投标人只能对5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4 09:00:00 至 2024-11-04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04 09:30:00 ,地点为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 | 0 | 无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二标段 | 0 | 无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三标段 | 0 | 无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四标段 | 0 | 无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五标段 | 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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