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全网络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的委托,对上海市轨道交通全网络雨污混接排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工期
2.1项目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从首条地铁1号线1993年开通至今,已经有19条线路陆续开通运营。由于前期建设标准或周边市政管网缺失等原因,部分车站、洞口雨水泵房、中间风井、停车场、控制中心、站外变电站等仍存在雨污混排或未纳入市政管网现象。此次上海市轨道交通全网络雨污混接排查项目,是积极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要求,摸清全网络车站、洞口雨水泵房、中间风井、停车场、控制中心、站外变电站等雨污合规纳入市政管网现状,对合规的车站、洞口雨水泵房、中间风井、停车场、控制中心、站外变电站等按照总河长令1号要求,上报满足市行业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对存在混接的或未纳入市政管网的车站、洞口雨水泵房、中间风井、停车场、控制中心、站外变电站等,梳理出清单,开展溯源排查形成溯源报告,为下一步雨污混接整改工作提供支撑材料。
2.2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全网络雨污混接排查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按照《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总河长令(2023年第1号)】和《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技术导引》【沪河长办[2023]29号】要求,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全网络雨污混接排查相关工作,协助完成排查阶段的排水用户信息填报工作;
2)针对上海地铁1、2、3、4、5、6、7、8(不含3期-浦江线)、9、10(不含2期:国帆路站-基隆路站)、11、12、13、16、17号线(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技术文件),协助运营单位形成满足市行业部门要求的排水用户档案资料;
3)对车站、基地、变电站出门井进行混接判定,对于存在混接/外水入侵的,协助运营单位开展内部溯源,初步判定混接点;
4)针对上海地铁8(3期-浦江线)、10(2期:国帆路站-基隆路站)、14、15、18号线,仅负责相关图纸资料上传,协助应对审核;
5)协助运营单位,提供风井和泵房的雨污混接咨询服务。
本项目分为6个包件进行招标,各包件的实施内容如下:
序号 | 包件名称 | 相关责任 主体单位 | 范围 | 涉及线路、站点 |
1 | 包件1:上海市轨道交通1、5、9、10号线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 116座车站、17个中间风井和雨水泵房。 | 主要包括1、5、9、10号线及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换乘车站,其中针对上海地铁10(2期:国帆路站-基隆路站)号线及所辖换乘车站,仅负责相关图纸资料上传,协助应对审核,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包件2:上海市轨道交通2、11、13、17号线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 100座车站、30个中间风井和洞口雨水泵房。 | 主要包括2、11、13、17号线及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换乘车站,详见技术规格书。 |
3 | 包件3:上海市轨道交通3、4、7号线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 84座车站,7个中间风井和洞口雨水泵房。 | 主要包括3、4、7、15号线及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换乘车站, 其中针对上海地铁15号线及所辖换乘车站,仅负责相关图纸资料上传,协助应对审核,详见技术规格书。 |
4 | 包件4:上海市轨道交通6、8、12号线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 84座车站、22个中间风井和雨水泵房。 | 主要包括6、8、12、14号线及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换乘车站,其中针对上海地铁8(3期-浦江线)、14号线及所辖换乘车站,仅负责相关图纸资料上传,协助应对审核,详见技术规格书。 |
5 | 包件5:上海市轨道交通16号线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2座车站、9个中间风井/泵房。 | 主要包括16号线、18号线及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管辖的换乘车站,其中针对上海地铁18号线及所辖换乘车站,仅负责相关图纸资料上传,协助应对审核,详见技术规格书。 |
6 | 包件6:上海市轨道交通地铁基地及站外主变雨污混接排查项目 |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 5个基地,19个站外变电站 | 主要包括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管辖的地铁基地及站外主变,详见技术规格书。 |
2.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月基本完成排查,满足市行业部门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全部排查工作。
本次招标将择优选取一家中标单位作为上述项目的承包单位。
投标单位须对上述6个包件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的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7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10月21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
4)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1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1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
********-
******,邮箱:
*********@qq.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物资和后勤分公司
联 系 人:张辉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紫航、曹国俊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