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服务区保洁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服务区保洁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中采购中心受招标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服务区保洁服务外包(二次)项目组织招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服务区保洁服务外包(二次)

2、招标编号:GSZ-2024-261-1

3、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化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解决服务区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招工难、老龄化等问题,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招标人拟通过保洁服务外包方式采购服务。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元)

备注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服务区保洁服务外包(二次)

大往、赤港、东进、驿坂、洛阳江服务区5对服务区的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办公楼、宿舍楼道、卫生间;服务区内广场、绿地、地下通道和沟渠;匝道、绿化带及边坡视线范围内等保洁;服务区内公共洗手间卫生保洁;服务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墙面、顶棚、门、窗、玻璃的清洁 )

241.36万元

本项目日常投入本项目最低保洁人员人数为65人。本项目投标人须在“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内(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节假日)”根据招标人要求增派保洁人员,增派人员10人及以下的,此部分增派人员提供的保洁服务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不得就此提出支付劳务服务费(增派费)要求。

4.2 本项目劳务服务费的组成

本项目招标人支付的劳务服务费总额=(日常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费标准×实际投入人员数量)+临时用工劳务费(增派费)+服务管理费

其中:本项目服务管理费支付以本项目日常投入本项目的劳务人员服务费合计数作为计取基数。服务管理费包含保洁人员的保险、企业利润、项目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相关包括投标人的提前介入及提前进入现场的费用。其中投标人须为保洁人员投保不低于100万保额的意外险(意外险)。即:服务管理费=(日常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费标准×实际投入人员数量)×服务管理费费率,服务管理费计取费率最高限价为13.5%,该计取费率作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各服务区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费标准(不含税):大往、洛阳江、驿坂服务区服务费标准为3822元/人/月,赤港、东进服务区服务费标准为3620元/人/月。该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费标准仅作为招标人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及服务管理费的依据,中标单位不得以其实际支付的工资标准高于本项目应发工资标准而要求招标人增加劳务服务费(含服务管理费)。

临时劳务用工服务费(增派费)支付标准为200至300元/天·人(含税),该部分根据实际增派人员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增派人员数量的部分进行支付。该部分服务费不纳入服务管理费计取范畴。

注:本款所列相关费用标准不作为投标单位支付相关人员工资及缴纳相关费用的限制,上述费用仅作为招标人支付本项目劳务服务费的依据。若非因招标人要求而增加日常保洁人员投入数量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支付该部分服务费。

4.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3.5%,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服务期限:8个月,自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起始至2025年7月31日。

4.5服务地点:大往、赤港、东进、驿坂、洛阳江服务区5对服务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61-1,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351*****001**********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11月4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http:///)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https://gsjc.fjetc.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地产9层

联 系 人:柯小姐

联系电话:150*****5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984

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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