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政策公开
上杭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开展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编号:2023N194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0号)、《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闽农牧〔2024〕13号)。
2.补助对象:(1)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项目的补助对象为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及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具体参与实施实验的相关主体。(2)上杭县畜牧业绿色低碳科技服务流动站建设项目的补助对象为上杭县畜牧业绿色低碳科技服务流动站及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及参与实验的相关主体。
3.补助内容:(1)畜禽粪肥还田试验项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项目试验、检验检测、技术咨询、专家费、 委托业务费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2)上杭县畜牧业绿色低碳科技服务流动站建设项目:省级资金主要用于调查摸底、技术攻关指导、 试验示范与培训、交流宣传及观摩评价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
4.补助标准: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试验与畜牧业绿色低碳科技服务流动站项目均由财政资金全额投入,每个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清单研究内容,发布项目需求合作单位的征求信息(或涉及设施设备采购,将按程序挂网采购),有参与项目实施意向单位向县省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省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意见、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项目合作单位并给予补助。
咨询电话:0597-*******(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7-*******(公开单位监督电话)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畜禽粪污资源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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