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明开工程位置树木迁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明开工程位置树木迁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明开工程位置树木迁移项目 (项目编号:JKX-**********)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明开工程位置树木迁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X-********** 项目名称:紫光路(阜锦道-中北大道)配套(排水)明开工程位置树木迁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万元 最高限价:88.788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一小时内进行打印存档。(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者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到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室 方式:(1)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jinkexintj@163.com。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文件领取表电子版。3)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文件领取表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磋商文件费用。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领取表及磋商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5)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创新基地B2号楼3门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青区海泰创新基地B2-3-8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 电 话:022-******** 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
招标
|
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