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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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高考综合改革专项资金750万元,县财政配套309.57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宿舍楼3000平方米,设宿舍64间,可容纳住宿生512人。(一)建筑结构:新建宿舍楼长43.5米、宽16.5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基地面积为750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一至四层层高均为3.60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建筑总高度为15.85米。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埋深3米,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屋面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坡屋面。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宿舍楼设置门厅、宿舍、无障碍宿舍、公共自习室,干湿分离垃圾间,同时集中设有卫生间、盥洗间、清洁工具间、开水间及电井。建筑平面呈矩形布置,设有一部无障碍电梯,二部安全疏散楼梯间,满足疏散宽度与疏散距离要求。配套建设外网管线、绿化景观及面包砖硬化铺装面积(85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二)装修:宿舍楼外围护墙体采用250毫米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内墙采用200毫米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外保温采用100毫米G型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板,燃烧性能为A级;屋面保温采用100厚阻燃型挤塑板,燃烧性能为B2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设两道防水,3厚(1.5+1.5)CPS反应粘结型高分子膜基湿铺防水卷材;外窗选用65系列,塑料型材框+中空玻璃(6毫米低透光Low-E+12毫米空气+6毫米透明);外门为夹胶钢化玻璃门及钢制防盗保温门,宿舍门及公共自习室门为钢制防盗保温门。外门窗按当地城市规定节能指标要求采用密封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外墙面为中国红、深灰色及白色外墙真石漆,局部采用灰色仿古外墙面砖;各功能房间内墙面均采用刷白色耐擦洗无机涂料;卫生间、清洁工具间及盥洗间内墙面均采用白色釉面砖到吊顶高度;宿舍、公共自习室以及辅助用房均为防滑瓷砖地面;楼梯间采用花岗岩条石楼地面;卫生间、垃圾间、清洁工具间及盥洗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地面为防滑瓷砖地面,并有可靠的防排水措施。屋面为蓝灰色琉璃瓦。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及盥洗间、工具清洗间均采用铝合金方板吊顶,除特殊要求以外的所有功能房间均采用白色耐擦洗无机涂料顶棚。一层门厅、门斗、一至四层走廊及四层坡屋面处顶棚采用矿棉板吊顶。

2.2 建设地点:海原一中校园内

2.3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施工

二标段: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海原一中宿舍楼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4日18 时00 分至 2024年10月21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5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

中心 B 座 1001

联 系 人:罗成宝 联 系 人:刘欣磊

电 话:0955-******* 电 话:095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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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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