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户籍中心房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户籍中心房建工程招标公告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户籍中心房建工程

项目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派出所

招标编号
MHJ*******

项目估算造价
45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 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3日(工作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1号,星北发展大厦A座南楼401办公室(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部)

资审时间
2016年10月14日13时30分

资审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2楼会议室(富民花园二期)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3时30分

联系人、电话
仇工、********

备注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名称: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户籍中心房建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2.投资额 :约45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2月,工期60天。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内容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
建造师

资质等级


新北分局小河派出所户籍中心房建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45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企业、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无

五、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单位,由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收取,

3.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4.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递交投标书,参与开标;

5.工程项目投标中不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

6.报名单位在递交《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时,必须同时申报安全员一名,资格预审时需递交所申报的安全员C证原件。一旦中标,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

7.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安全员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报名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相关要求见附件1)。

六、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开户银行:江南银行小河支行;账号:************************2。(收付中心联系方式:****-********)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开具收据。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进账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4.年度保证金用户按照【常新农园〔2015〕28号】文《关于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建设工程投标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执行,投标单位须提供《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复印件一份给招标人即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资格预审截止日。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孟河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七、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3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1号,星北发展大厦A座南楼401办公室(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部)

八、报名提交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一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书(一份;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3.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连续三个月。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公章);

8.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公章);

九、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0月14日13时30分;(超过13:30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格预审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2楼会议室(富民花园二期)

十、资格预审提交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且加盖公章三份);

2. 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连续三个月。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格式详见附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授权委托人相应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连续三个月。

如不能提供全部有效证件或不参加资格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投标报名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的下列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安全员C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年度保证金用户须提供《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孟河镇)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复印件一份。)

8.《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料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在资格预审前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凡《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原件的还需另行按要求提供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否则未入库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300元整/标段(于资审时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整/单位。

招标人: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

联系人:
蒋工
联系人:
虞工

电话:
********
电话:
137*****991

传真:

传真:

2016年 10月11日

附件1:

关于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的相关说明

根据《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定于2011年4月起开始实行新北区建设市场准入制度,信用备案登记不合格或未经备案的企业及执业人员不得进入新北区市场。现将有关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北区建设市场实行信用备案登记制度。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进入新北区建设市场须到区城建局办理信用备案登记。进入新北区的省外企业须到过江苏省住建厅和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省内市外企业须到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信用备案登记不合格或未经备案的不得进入新北区建设市场。

二、建设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拆迁评估、拆迁实施、房屋拆除等企业或单位,以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包括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等从业人员。

三、企业申请信用备案登记的程序:

1、企业在申请信用备案登记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学习文件精神,并了解相关的信用备案登记程序。

2、企业应在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建管网站进行网上企业信用申报登记。网上申报入口在新北区建管网“网上申报”→“企业信用申报登记”→注册登录。注册登录后,应按页面信息填报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执业人员、信用手册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图片。

3、企业持按规定填写完整的《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新北区建管网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E-mail:xbjg607@163.com)及相关附件材料到区城建局(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607室)申报信用备案登记,需要注意的是除《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说明中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在新北区执业的主要人员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上一年度社会基本保险缴纳证明。另外,《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表》中“在新北区主要执业人员及资格”栏由于空间较小,对于执业人员较多的企业造成填写不便,现提供《企业在新北区执业人员信用备案登记名单》表式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企业按表式内容填写,并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后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表》的夹页一并提交。

4、申报材料齐全的申请,区城建局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通过备案登记的意见。


新北区建管网网址:www.czxbjs.gov.cn/czxb

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607室

联系电话:****-******** E-mail:xbjg607@163.com


附件2: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投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



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报名材料、资审材料、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资审、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评 标 细 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 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投标报价得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或低1%的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3、定标

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侯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中标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建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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