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防盗系统第五次谈判邀请书03
婴儿防盗系统第五次谈判邀请书03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婴儿防盗系统(第五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13(03)-W*****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婴儿防盗系统 | / |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 套 | 1 | 48 | 签订合同,进场实施后 3个月内完成 | 重庆市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48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特别提示:根据上级要求,凡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网址:http://plap.mil.cn/),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 重庆市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应商应当委派能够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人员领取采购文件):
1.谈判文件申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提供军队采购网备案截图或注册完成截图;
7.供应商承诺声明:
(1)供应商诚信和廉洁承诺书;
(2)保密承诺;
(3)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5)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6)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 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 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重庆市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2 日09时0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 重庆市 。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报价开始时间至报价截止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重庆市。
(三)提交样品数量:手环、脚环、充电盒或存储盒各1个。
(四)提交样品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现场勘察。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医院官网(www.xnyy.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甘老师
办公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投诉电话:023-********(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标签: 婴儿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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