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站关于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站关于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4-10-14 15:2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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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00),竞标方总报价不得超我站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目标

满足我站海水水质监测、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等活动用船租赁需求。

(二)项目内容及价格限制

详见下表:

船舶租赁需求及费用标准一览表

序号

用船海域

任务名称

监测项目

用船时间及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1


涠洲岛及其周边

布氏鲸调查

水质、布氏鲸种群

(1)船舶类型:科考船、游艇或快艇等能够满足用船需求的船。船舶必须持有相应有效船舶证书;船员持有相应有效的适任证书,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证书。

(2)船速:最大船速大于15节,最低速航行时没有噪音或者低噪音,对布氏鲸等海兽影响小;

(3)航程:单日最大航行距离约200公里;

(4)总计42个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7.5-8.5小时;

(5)结构:有前甲板或其他区域(需有护栏)用于瞭望、寻找和拍摄布氏鲸,有区域用于起降无人机(大小需要同时可满足3人左右拍摄工作);有封闭船舱用于设备存放、人员休息;

(6)人员:船舶使用期间不得搭载与监测无关的其他人员,不得同步开展与监测无关的其他活动;

(7)其报价价格应包含燃油动力费、水手劳务费、船舶停靠费、上下船摆渡费等费用在内;

(8)服务提供商需优先满足我方用船情况。

(9)采购人根据上级部门的委托任务要求,有权对总调查天数及航程进行增减,任务调查天数或航程数量变化10%(含10%)以内,不改变费用;超过或低于10%,以总价/42天×实际使用天数的费用结算。

总报价少于等于28万含税

(三)项目要求

船舶租赁费将包含燃油动力费、水手劳务费、船舶停靠费、上下船摆渡费等费用,即采购人仅按约定支付租赁船舶的费用,不负责其它任何费用、事务、责任,采购人不承担发生事故风险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证明(须盖公章);

(五)《诚信记录良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八)开展本项目服务相关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10月17日24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公园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珂鸣,联系电话:0779-*******


附件:1.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2.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综合评分法

3.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合同

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诚信记录良好承诺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10月14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00),竞标方总报价不得超我站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目标

满足我站海水水质监测、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等活动用船租赁需求。

(二)项目内容及价格限制

详见下表:

船舶租赁需求及费用标准一览表

序号

用船海域

任务名称

监测项目

用船时间及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1


涠洲岛及其周边

布氏鲸调查

水质、布氏鲸种群

(1)船舶类型:科考船、游艇或快艇等能够满足用船需求的船。船舶必须持有相应有效船舶证书;船员持有相应有效的适任证书,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证书。

(2)船速:最大船速大于15节,最低速航行时没有噪音或者低噪音,对布氏鲸等海兽影响小;

(3)航程:单日最大航行距离约200公里;

(4)总计42个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7.5-8.5小时;

(5)结构:有前甲板或其他区域(需有护栏)用于瞭望、寻找和拍摄布氏鲸,有区域用于起降无人机(大小需要同时可满足3人左右拍摄工作);有封闭船舱用于设备存放、人员休息;

(6)人员:船舶使用期间不得搭载与监测无关的其他人员,不得同步开展与监测无关的其他活动;

(7)其报价价格应包含燃油动力费、水手劳务费、船舶停靠费、上下船摆渡费等费用在内;

(8)服务提供商需优先满足我方用船情况。

(9)采购人根据上级部门的委托任务要求,有权对总调查天数及航程进行增减,任务调查天数或航程数量变化10%(含10%)以内,不改变费用;超过或低于10%,以总价/42天×实际使用天数的费用结算。

总报价少于等于28万含税

(三)项目要求

船舶租赁费将包含燃油动力费、水手劳务费、船舶停靠费、上下船摆渡费等费用,即采购人仅按约定支付租赁船舶的费用,不负责其它任何费用、事务、责任,采购人不承担发生事故风险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证明(须盖公章);

(五)《诚信记录良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八)开展本项目服务相关证明材料(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综合评分法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10月17日24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公园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珂鸣,联系电话:0779-*******


附件:1.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采购需求

2.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综合评分法

3.布氏鲸生态监测调查船舶租赁服务合同

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诚信记录良好承诺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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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监测 船舶租赁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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