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宣传视频项目采购公告
制作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宣传视频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陕西省卫生监督中心项目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的供应(服务)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制作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宣传视频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WJ2024-10-0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唐兴路21号
联系电话:029-********
四、服务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预算:
1.成片1个,时长3-5分钟
2.题材:涉及省监督中心工作场景、陕西省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场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诊疗活动及中药房、煎药室、医废处理、消毒供应中心、中医药博物馆、红色基地等
3.参考样本
某省拍摄的实训基地宣传视频视频2部(样片)
4.摄制团队要求
摄制团队高效稳定,拥有编导、撰稿、摄像、后期包装、场记、灯光等人员。
5.制作要求
包括但不仅限于:
(1)摄制前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文字脚本,经与甲方商定确认后开始制作。摄制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面落实甲方审核与修改意见,直至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2)后期制作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3)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摄影摄像、特效等手段,使想要表达的各种信息通过视、听两个信息通道充分传达给受众;
(4)画面角度新颖、场面宏大、运用字幕等各种影视特效手段塑造良好的项目形象;
(5)正确反映甲方想要传达的信息。
五、成果交付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最终成果于2024年11月15日前交付
采购预算: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询价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
2、报名地点: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五楼
3、联系人: 张老师 吴老师
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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