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城区智慧停车高位视频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大足城区智慧停车高位视频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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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需求描述 大足城区智慧停车高位视频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 ¥895,540.32 | 1(项) | ¥895,540.32 |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一份。
2.评审小组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报价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澄清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3.报价原则
3.1本采购工程由供应商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以及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8)29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渝建(2015)420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和第七篇“一、经济部分 (二)已标价工程量”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第二篇“一、项目概况及要求”中所述的本工程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响应报价。
3.2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3.3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3.5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响应总报价最高限价,本工程比选响应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2元(大写:玖拾捌万伍仟伍佰肆拾元叁角贰分),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3.6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全部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4.材料、设备采购报价: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5.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不调整。
6.其他说明:
6.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6.2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安全文明施工和周围居民协调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一)履约保证金
1.缴纳金额:成交金额的5%(以万元为单位,舍去余数取整数计)。
2.缴纳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前。
3.缴纳方式:转账方式缴纳(暂不接受其它方式)。
(1)由成交供应商从其银行基本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履约保证金—大足城区智慧停车高位视频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2)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足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账 号:8516 0120 5400 0028 7
4.保证金退还:项目履约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
(二)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待成交供应商提供竣工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完成缺陷修复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工程完工后,待高位视频设备等硬件设备与足兴公司“大足好停车”停车管理系统成功对接正常运营1个月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组织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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