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遴选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申报遴选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度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庐政办秘〔2024〕46号)文件精神,现就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遴选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开展小麦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我县实际,支持开展2024年小麦耕种一体机械条播(含灭茬)、封闭除草的耕、种、防三个环节以及“种肥统供+三环节服务”模式。
二、遴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 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至少拥有与服务项目匹配的大中型农机具5台套、配备一定人员的专业机手队伍等;
3. 单个服务主体申报承担服务总面积不少于3000亩;
4.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 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
6. 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施“种肥统供+三环节服务”的,原则上要求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 50%以上的社有企业,或供销合作社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
三、遴选时间及提交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与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请向项目所在镇(街道、台创园)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台创园)审定后,由镇(街道、台创园)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下班前向庐江县供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提交以下材料:
1. 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
2. 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汇总表(附件2)
3.服务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
4.农机设备验收登记表(附件3,材料中需提供农机设备行驶证和无人机购买发票以及机手名单等佐证材料);
5.“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管理证明材料(系统录入截图);
6. 申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出具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
7.近年来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小平,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印发《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庐江县2024年小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附件1、2、3).docx
庐江县供销社
2024年10月14日
标签: 小麦农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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