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南宁海关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采购公告
南宁海关需采购2家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用协商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海关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购 (NNHG2024-ZZ-20) 。
二、报价内容:按照南宁海关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需求(附件1)进行报价。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最终结算金额根据服务合同确定)
四、供应商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需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见附件2)
(二)响应文件正、副本应按响应文件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使用已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封面需加盖公章),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三)所有响应文件须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六、协商须知:
(一)响应文件必须满足南宁海关空调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需求。
(二)报价要求: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单价的基础上按统一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下浮系数≤1.00。最终按实际维修量结算。
(三)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单独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采购人可视报价情况要求供应商第二次报价。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采购的预算价,是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等过程后,对项目实施产生的费用编制的合理价格。为了避免价格的恶性竞争,确保整体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评审小组通知后1个小时内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 2020、2021年(如为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协商截止前的有效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
2. 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
如评审小组认为该供应商的报价仍属于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接到评审小组通知后1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的原件现场核查。
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及以上所有支撑材料均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六)资格审查标准为本公告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项目不继续评审。
(七)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1.未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
2.最终报价金额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声明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7.响应文件目录表中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缺少或内容错漏的(采购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的除外)。
8.与其他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差错相同2处或雷同3处以上的。
9. 被拒绝的响应文件。
(八)在采购需求不满足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缺失、错误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需求。
(九)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协商合同条款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询问与异议
(一)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二)供应商认为报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采购公告文件提出疑问的,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2.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三)异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异议函均应明确阐述响应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必须在规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八、报价截止时间、文件递交地址: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00 时,供应商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8号南宁海关滨湖办公区0704室。逾期送达或未按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联系电话:
文件递交接收人:粟工 电话:0771-*******,0771-*******
受理询问电话:0771-*******
受理异议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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