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招标/资审公告

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招标/资审公告

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

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7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农字【2022】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匹配资金和原气象局评估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圣山街以北、图什业图街以南、铁西大路以西、同心路以东。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天气预报数据处理平台、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厅、大厅、天擎气象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系统、智能网格预报应用分析平台、机房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及配套装修工程等。

2.3招标控制价:*******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总承包人最终质量目标,并有义务配合总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质量奖项。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2月26日,共计105日历天。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分别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施工员和质量员至少各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至少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质量负责人2名;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4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与其相关工作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⑤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xamggzyjyzx.org.cn)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4.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xamggzyjyzx.org.cn)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江苏翔晟)、0482-*******(内蒙古一证通)、0482-*******(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新点标证通)。

4.4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5 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4.6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0482-*******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482-*******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www.xamggzyjyzx.org.cn/BidOpening)进行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过程。同时,签到的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4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上午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37*****09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灾减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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