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设备工作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胎心设备工作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胎心设备工作站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50-W304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胎心多普勒仪 | / | 对小孕周孕妇胎心监测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成 | 辽宁大连 | |
2 | 中央监护系统(1拖11) | / | 适用于成人、儿童、新生儿的中央监护,满足临床中的使用需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成 | 辽宁大连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最高限价:30.2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报价方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提供报价方在军采网注册完成信息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3)如所投产品属于非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消毒类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其中消毒类产品还须提供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须为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内容需覆盖主要技术参数条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10月 16 日至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 30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
(三)申请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报价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报价人&报价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四)报价供应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招标代理机构)。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招标代理机构)。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培楠、耿俊、于洪飞
代理机构电话:150*****233
邮箱地址:150*****233@163.com">150*****233@1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
采购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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